[發明專利]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08078.4 | 申請日: | 2009-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226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22 |
| 發明(設計)人: | 周明杰;朱建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5/00 | 分類號: | F21V5/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順天達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郭偉剛 |
| 地址: | 518052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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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防爆 功能 外場 強光 泛光燈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照明燈具,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
背景技術
現有的照明燈具,特別是用在廣場、體育場、高爾夫球場、大型建筑物、貨柜場、港口、碼頭等開闊場合的燈具,為了得到理想的照明效果,通常采用超大功率、高強度體氣放電燈作為光源,因而,伴隨產生的熱量也會十分的巨大。而且由于燈泡工作會產生極高的溫度,使得燈體內的溫度也會變得很高,甚至會因溫度過高造成透明件的破裂或爆炸等。因此,為了安全起見,對于外場強光的大功率照明燈具,對燈具表面溫度有著嚴格的要求。而現有技術中,存在如下問題:對燈具表面溫度控制不足而造成燈具表面溫度過高,嚴重影響性能及安全。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其可防止在燈具使用過程中由于溫度過高而造成事故發生。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構造一種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包括光源、燈體以及固定在燈體上的透明件,透明件包括外層鋼化玻璃和內層鋼化玻璃,外層鋼化玻璃與內層鋼化玻璃之間留有間隙。
在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中,內層鋼化玻璃和外層鋼化玻璃均呈方形。
在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中,外層鋼化玻璃與內層鋼化玻璃相互平行配置。
在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中,該外場強光泛光燈還包括燈蓋,透明件夾持在燈體與燈蓋之間,燈蓋通過螺栓聯接固定在燈體上。
在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中,外層鋼化玻璃與內層鋼化玻璃之間設有沿邊緣分布的架空部。
在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中,架空部為由硅膠構成的方形框。
在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中,透明件的四周設有密封圈。
在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中,密封圈為硅膠密封圈。
在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中,外場強光泛光燈設有玻璃壓片,玻璃壓片的一端設置在外層鋼化玻璃與架空部之間,另一端向下延伸至燈蓋與燈體之間。
在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中,所述透明件至少包括二層鋼化玻璃,各鋼化玻璃之間平行布置,并相互之間留有間隙。
實施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的透明件包括外層鋼化玻璃和內層鋼化玻璃,外層鋼化玻璃與內層鋼化玻璃之間留有間隙,從而形成雙層或多層中空玻璃結構。這樣,在燈具正常使用過程中,可降低透明件的表面溫度,從而控制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的整體表面溫度,避免高溫灼傷等人身傷害的事故發生。此外,本發明通過雙層或多層中空玻璃結構,充分控制燈具表面溫度,維護燈具的使用性能及安全。
附圖說明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的剖視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具有防爆功能的外場強光泛光燈的側視圖;
圖3是圖1中A處的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和2所示,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的具有隔熱的防爆結構外場強光燈包括底座30、支架31、燈體20、光源9以及透明件等。底座30通常固定在地面或建筑物上。支架31固定在底座30上。燈體20通過螺栓可旋轉地固定在支架31上。可通過先松開螺栓,然后調整好燈具的照射方向,并擰緊螺栓設置燈具的照射角度。然而,本發明不限于此,例如,燈體20也可直接固定在底座3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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