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電子點火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910107402.0 | 申請日: | 2009-05-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8146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楊遠超;姜開利;范守善 | 申請(專利權)人: | 清華大學;鴻富錦精密工業(yè)(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Q3/00 | 分類號: | F23Q3/00;C01B31/00;B82B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84 北京市海淀區(qū)清華園1***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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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點火裝置 | ||
1.一種電子點火裝置,用于為一燃料點火,所述電子點火裝置包括一電源、與所述電源電連接的一放電極及與所述放電極相對設置的一靶極,所述放電極與靶極之間具有一間隙,所述燃料在工作時被傳輸至所述間隙,其特征在于,所述放電極包括一碳納米管線狀結構,該碳納米管線狀結構包括至少一碳納米管作為放電極的放電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碳納米管線狀結構包括碳納米管線、由多個碳納米管線并排組成的束狀結構或由多個碳納米管線相互扭轉組成的絞線結構,所述碳納米管線包括多個碳納米管首尾相連且基本沿碳納米管線軸向排列,相鄰的碳納米管通過范德華力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束狀結構中的多個碳納米管大致相互平行。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絞線結構中的多個碳納米管繞碳納米管線軸向螺旋排列。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納米管線的直徑為0.5納米~100微米。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納米管線狀結構的靠近靶極的一端延伸出至少一個尖端,該尖端靠近所述靶極的一端包括一根突出的碳納米管作為放電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尖端的數量為多個,且相鄰兩個尖端之間具有一定間隙。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納米管的直徑為0.4納米~50納米。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碳納米管線狀結構的表面形成有一金屬碳化物層或分布有多個金屬碳化物顆粒,該金屬碳化物顆粒的粒徑為1納米~100納米。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碳化物為碳化鉿、碳化鈦、碳化鋯及碳化鈮中的一種。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為一壓電陶瓷。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靶極為一中空金屬管,所述燃料經由所述中空金屬管傳輸至所述間隙。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點火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間隙的距離為1毫米~2微米。
14.一種電子點火裝置,用于為一燃料點火,所述電子點火裝置包括一壓電陶瓷、所述壓電陶瓷的負極和正極分別電連接于一放電極及與所述放電極相對設置的一靶極,所述放電極與靶極之間具有一間隙,所述間隙的距離為1毫米~2微米,所述燃料在工作時被傳輸至所述間隙,其特征在于,所述放電極包括一碳納米管線狀結構,該碳納米管線狀結構具有多個碳納米管作為放電極的放電端,所述碳納米管的直徑為0.4納米~50納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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