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實現網絡之間IWF業務互通的方法和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106525.2 | 申請日: | 2009-04-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34571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9-16 |
| 發明(設計)人: | 婁方亮;范更孟;程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80/00 | 分類號: | H04W80/00;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永杰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曹建軍 |
| 地址: | 518057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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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實現 網絡 之間 iwf 業務 互通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實現網絡之間IWF業務互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不同網絡的軟交換中心之間通過sip協議建立連接;
不同網絡終端通過所在網絡的軟交換中心發送IWF業務請求到所述不同網絡的軟交換中心,再傳輸到所述不同網絡終端;
所述不同網絡終端之間發起網絡互通功能IWF業務請求并通過各自媒體網關上的H.248g信令處理單元,分配和傳送IWF業務參數到各自的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和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
所述不同網絡終端分別建立RLP鏈路并通知各自的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完成網絡之間互通鏈路的建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包括:標準3.1k音頻modem協議調制處理單元、標準3.1k音頻modem協議調制T.30傳真處理單元、ISDN業務的64Kbps?UDI業務處理單元、ISDN業務的56Kbps?RDI業務處理單元。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同網絡終端包括:GSM網絡終端、CDMA2000網絡終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GSM網絡終端建立GSM的RLP鏈路的過程為:
所述GSM網絡終端發起鏈路層RLP協議的協商,請求GSM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建立RLP鏈路;
所述GSM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向所述GSM網絡終端反饋RLP鏈路協商成功的信息;
所述CDMA2000網絡終端建立CDMA2000的RLP鏈路的過程為:
所述CDMA2000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發起鏈路層TCP/IP-PPP/RLP協議的協商,請求所述CDMA2000網絡終端建立TCP/IP-PPP/RLP鏈路;
所述CDMA2000網絡終端向所述CDMA2000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反饋建立TCP/IP-PPP/RLP鏈路協商成功的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GSM網絡終端和CDMA2000網絡終端分別建立各自的RLP鏈路后,還包括:
所述GSM網絡的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向CDMA2000網絡的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發送GSM的RLP鏈路建立成功信息,以及發起鏈路協商請求;
所述CDMA2000網絡的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接收所述GSM的RLP鏈路建立成功信息,通知所述CDMA2000網絡的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
所述CDMA2000網絡的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應答所述鏈路協商請求,并反饋CDMA2000的RLP鏈路建立成功信息;
所述GSM網絡的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接收所述CDMA2000的RLP鏈路建立成功信息,再通知所述GSM網絡的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完成網絡之間互通鏈路的建立。
6.一種實現網絡之間IWF業務互通的系統,其包括不同網絡終端和不同網絡的媒體網關,其中,所述不同網絡的媒體網關分別包括H.248g信令處理單元、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其特征在于:
不同網絡的軟交換中心之間通過sip協議建立連接;
不同網絡終端通過所在網絡的軟交換中心發送IWF業務請求到所述不同網絡的軟交換中心,再傳輸到所述不同網絡終端;所述不同網絡的媒體網關,用于通過各自的H.248g信令處理單元,分配和傳送所述IWF業務參數到各自的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和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并在所述不同網絡終端分別建立RLP鏈路之后,通知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完成網絡之間互通鏈路的建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不同網絡終端包括:GSM網絡終端、CDMA2000網絡終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GSM網絡的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用于向CDMA2000網絡的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發送GSM的RLP鏈路建立成功信息及發起鏈路協商請求;以及接收所述CDMA2000的RLP鏈路建立成功信息,通知所述GSM網絡的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
所述CDMA2000網絡的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用于接收所述GSM的RLP鏈路建立成功信息,通知所述CDMA2000網絡的無線側協議棧處理單元;應答所述鏈路協商請求,并反饋CDMA2000的RLP鏈路建立成功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IWF業務協議處理單元包括:標準3.1k音頻modem協議調制處理單元、標準3.1k音頻modem協議調制T.30傳真處理單元、ISDN業務的64Kbps?UDI業務處理單元、ISDN業務的56Kbps?RDI業務處理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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