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能與手機互動的電視機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99645.4 | 申請日: | 2009-06-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0913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東方 | 申請(專利權)人: | 西比(湖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00 | 分類號: | H04N5/00;H04N5/445;H04M1/2745;H04M1/57 |
| 代理公司: | 湖州金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2 | 代理人: | 趙衛康 |
| 地址: | 313008 浙江省湖***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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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手機 互動 電視機 | ||
1.一種能與手機互動的電視機,包括影像處理模塊、音頻處理模塊、顯示屏、音箱、標準視頻輸入接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標準視頻輸入接口設置手機解碼器,該手機解碼器與影像處理模塊、音頻處理模塊相連。
2.如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能與手機互動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標準視頻輸入接口通過標準AV線纜與手機相連。
3.如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能與手機互動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視機連接麥克風,該麥克風把收集到的音頻信息傳輸到音頻處理模塊,音頻處理模塊再把該音頻信息傳輸到手機。
4.如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能與手機互動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處理模塊接收手機的影像信息,并把該影像信息傳輸到所述顯示屏。
5.如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能與手機互動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頻處理模塊接收手機的音頻信息,并把該音頻信息傳輸到所述音箱。
6.如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能與手機互動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影像信息包括視頻信息、手機電話本信息、來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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