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充電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99104.1 | 申請日: | 2009-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62348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0-21 |
| 發明(設計)人: | 周小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江金達精工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G01R19/165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5200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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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充電器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充電器,尤其是一種帶有提醒功能的充電器。
背景技術
充電器,英文名稱Charger,通常指的是一種為蓄電裝置提供能量的設備。充電器在各個領域用途廣泛,特別是在生活領域被廣泛用于手機、相機等等常見電器。充電器是采用電力電子半導體器件,將電壓和頻率固定不變的交流電變換為直流電的一種靜止變流裝置。在以蓄電池為工作電源或備用電源的用電場合,充電器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充電器有很多,如鉛酸蓄電池充電器、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的測試與監測、鎘鎳電池充電器、鎳氫電池充電器、鋰離子電池充電器、便攜式電子設備鋰離子電池充電器、鋰離子電池保護電路多功能充電器、電動車蓄電池充電器、車充等。過充電保護電路一定是在電池上的,只要不是假電池,肯定都有保護電路。因為鋰電池過放電會縮短壽命、過充電和短路會引起爆炸,所以都必須有保護電路,防止過充、過放、短路,一般保護電路過充保護動作電壓是4.5V,過放保護動作電壓是3.0V,當然廠家不同這個數值也不同。
電池的充放電范圍在3.6V-4.2V內是最安全的,3.0-3.6,4.2-4.5不會有爆炸的危險,但對電池壽命有一定的影響。一般用電器控制電壓在3.6V的時候提示電量不足甚至自動關機。充電器控制充電器充電到4.2V。而3.0V和4.5V是保護電路為防止用電器和充電器失控的時候保護電池才發生的動作。所以,過保護電路也一定能起到100%的保護功能。
發明內容
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充電器。
一種充電器,主要由整流、開關、變壓、整流、濾波、穩壓和反饋組成,其特征在于在過充保護電路中串聯有一聲光警報系統,當電壓充滿時,電路自動跳入過充保護電路中,同時打開聲光警報系統,通過聲光信號提醒。
本發明的顯著效果是將保護電路的保護功能進一步加強,不僅可以減少過保護不完全時,對人的及時提醒,而且可以減少過保護電路的使用,延長了電池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附圖為充電器電路示意圖
其中:1,過充保護電路;2,充電電路;3,聲光警報系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說明:在過充保護電路1中串聯有一聲光警報系統3,當電壓充滿時,充電器會從充電電路2自動跳入過充保護電路1中,此時聲光警報系統被觸發,將發出信號,通過聲光信號對外界進行提醒。電池的充放電范圍在3.6V-4.2V內是最安全的,3.0V-3.6V,4.2V-4.5V不會有爆炸的危險,但對電池壽命有一定的影響,一般用電器控制電壓在3.6V的時候提示電量不足甚至自動關機,充電器控制充電器充電到4.2V。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將保護電路的保護功能進一步加強,不僅可以減少過保護不完全時,對人的及時提醒,而且可以減少過保護電路的使用,延長了電池的使用壽命,可以減少由于過充帶來的電池損壞或爆炸的危險,比較適于電子產品的按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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