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原位酶解纖維素體系及回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93300.8 | 申請日: | 2009-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9948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咸漠;李良智;何玉財;譚偉強;李強;楊方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生物能源與過程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12P19/14 | 分類號: | C12P19/14;C12P19/02;C07F9/6506;C07H3/02;C07H1/06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周長興 |
| 地址: | 26610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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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原位 纖維素 體系 回收 方法 | ||
1.一種原位酶解纖維素及回收方法,將纖維素用離子液體于40℃~120℃溶解,加入溶劑形成離子液體/溶劑體系,離子液體的含量占離子液體/溶劑體系總體積的5%~100%,再加入纖維素酶于40℃~60℃下進行纖維素的原位酶解;其中:
所述離子液體為咪唑磷酸酯類離子液體;
所述溶劑為pH=4.8的檸檬酸緩沖液或醋酸-醋酸鈉緩沖液;
纖維素酶加入量為每毫升離子液體/溶劑體系0.5~50mg;
酶解后采用吸附分離法或雙水相分離法回收離子液體和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原位酶解纖維素及回收方法,其中,離子液體/溶劑體系中加入0~50%的有機溶劑,該溶劑為二甲基亞砜或二甲基甲酰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原位酶解纖維素及回收方法,其中,咪唑磷酸酯類離子液體為:
[Mmim][Me2PO4]、[Emim][Me2PO4]、[Emim][Et2PO4]、[Eeim][Et2PO4]、[Bmim][Me2PO4]、[Beim][Et2PO4][Amim][Me2PO4]或[Aeim][Et2PO4]。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原位酶解纖維素及回收方法,其中,吸附分離法是將中性氧化鋁、吸附分離樹脂分別裝層析柱,將原位酶解后的離子液體/溶劑體系濃縮后直接上層析柱;先用低級醇作為離子液體的洗脫液,再用水作為糖的洗脫液。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原位酶解纖維素及回收方法,其中,將低級醇和水的混合液作為洗脫液。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原位酶解纖維素及回收方法,其中,低級醇為甲醇、乙醇、丙醇、異丙醇中的一種或混合液。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原位酶解纖維素及回收方法,其中,雙水相分離法是將原位酶解后的離子液體/溶劑體系濃縮液加入雙水相體系中。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原位酶解纖維素及回收方法,其中,雙水相體為:聚乙二醇/K3PO4、聚乙二醇/Na2SO4、乙醇/(NH4)2SO4或乙醇/Na2S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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