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指示重啟終端時間對準定時器的方法及基站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80455.8 | 申請日: | 2009-03-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419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22 |
| 發明(設計)人: | 趙亞利;高卓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56/00 | 分類號: | H04W56/00;H04B7/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劉松 |
| 地址: | 100083***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指示 終端 時間 對準 定時器 方法 基站 | ||
1.一種指示重啟終端時間對準定時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確定終端的時間對準定時器TAT超時時間;
基站在終端的TAT超時之前,向終端發送時間對準命令,指示終端重啟TAT。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站向終端發送時間對準命令之前,進一步包括:計算在基站的TAT超時之前、需重新發送時間對準命令的提前時間;
所述基站向終端發送時間對準命令時,基站在不晚于所述提前時間對應時刻,向終端發送時間對準命令。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站根據如下因素其中之一或者其組合,計算所述提前時間:
終端對時間對準命令的處理時延;
基站對確認正確ACK信息的處理時延;
上行鏈路UL/下行鏈路DL配置;
時間對準命令的下行傳輸時延;
時間對準命令中包含的定時調整量;
ACK/確認錯誤NAK信息的上行傳輸時延;
時間對準命令不能被終端正確接收時,從終端向基站發送NAK、至基站接收到NAK后重新發送時間對準命令的時延;
時間對準命令不能被終端正確接收時,時間對準命令的重傳次數。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站按如下公式,計算所述提前時間:
T=(Ta+Tb+Tc+Tpue+Tpnb)*(N+1)+Td*N
其中,T為所述提前時間;Ta為由UL/DL配置確定的終端正確接收到時間對準命令后發送ACK信息的時延以及根據時間對準命令確定的定時調整量;Tb為時間對準命令的下行傳輸時延;Tc為ACK/NAK信息的上行傳輸時延;Tpue為終端對時間對準命令的處理時延;Tpnb為基站對ACK信息的處理時延;N為時間對準命令不能被終端正確接收時,時間對準命令的最大重傳次數;Td為時間對準命令不能被終端正確接收時,從終端向基站發送NAK,基站正確解調得到NAK信息到重新發送時間對準命令的時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a取值為:不同UL/DL配置下ACK反饋時延的最大值。
6.一種基站,其特征在于,包括:
超時確定模塊,用于確定終端的TAT超時時間;
發送模塊,用于在終端的TAT超時之前,向終端發送時間對準命令,指示終端重啟終端的TAT。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計算模塊,用于計算在基站的TAT超時之前、需重新發送時間對準命令的提前時間;
所述發送模塊進一步用于在不晚于所述提前時間對應時刻,向終端發送時間對準命令。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模塊進一步用于根據如下因素其中之一或者其組合,計算所述提前時間:
終端對時間對準命令的處理時延;
基站對確認正確ACK信息的處理時延;
上行鏈路UL/下行鏈路DL配置;
時間對準命令的下行傳輸時延;
時間對準命令中包含的定時調整量;
ACK/確認錯誤NAK信息的上行傳輸時延;
時間對準命令不能被終端正確接收時,從終端向基站發送NAK、至基站接收到NAK后重新發送時間對準命令的時延;
時間對準命令不能被終端正確接收時,時間對準命令的重傳次數。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模塊進一步用于按如下公式,計算所述提前時間:
T=(Ta+Tb+Tc+Tpue+Tpnb)*(N+1)+Td*N
其中,T為所述提前時間;Ta為由UL/DL配置確定的終端正確接收到時間對準命令后發送ACK信息的時延以及根據時間對準命令確定的定時調整量;Tb為時間對準命令的下行傳輸時延;Tc為ACK/NAK信息的上行傳輸時延;Tpue為終端對時間對準命令的處理時延;Tpnb為基站對ACK信息的處理時延;N為時間對準命令不能被終端正確接收時,時間對準命令的最大重傳次數;Td為時間對準命令不能被終端正確接收時,從終端向基站發送NAK,基站正確解調得到NAK信息到重新發送時間對準命令的時延。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基站,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模塊進一步用于確定所述Ta的取值為:不同UL/DL配置下ACK反饋時延的最大值。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未經大唐移動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080455.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