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自動重傳請求的控制方法、系統、發送及接收端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77542.8 | 申請日: | 2009-0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901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7-28 |
| 發明(設計)人: | 楊瑾;畢峰;梁楓;袁明;吳栓栓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28/04 | 分類號: | H04W28/04;H04W88/12;H04L1/18;H04L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0 | 代理人: | 張穎玲;蔣雅潔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自動 請求 控制 方法 系統 發送 接收 設備 | ||
1.一種混合自動重傳請求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當基站 接收中繼站RS上行數據解碼不正確時,發送失敗應答NACK消息及上行授權 UL?Grant消息,所述UL?Grant消息中設置有指示所述基站為所述RS所分配上 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的控制指示信息;RS接收到所述NACK消息及所述UL? Grant消息后,根據所述控制指示信息的不同控制指示方式確定UL?Grant中所 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實現對所述上行數據的重傳;
其中,所述控制指示信息的控制指示方式為:
指示所述NACK消息所在子幀與所述為RS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 之間的間隔子幀數;
或,指示所述為RS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的子幀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控制指示信息的指 示實現上行數據的重傳具體為:獲得所述UL?Grant消息中的所述控制指示信息, 得到控制指示信息指示的所述間隔子幀數,根據所述間隔子幀數確定所述為RS 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實現所述上行數據的重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控制指示信息的指 示實現上行數據的重傳具體為:獲得所述UL?Grant消息中的所述控制指示信息, 得到控制指示信息指示的所述子幀號,根據所述子幀號確定所述為RS分配的 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實現所述上行數據的重傳。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實現上行數據的重傳進 一步為:根據所述控制指示信息指示的所述子幀號,以及對所述子幀號的限制 條件判斷,確定所述為RS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
所述對子幀號的限制條件的判斷具體為:如果所述子幀號大于所述NACK 消息所在子幀號,則所述子幀號的指示具體為:對當前無線幀中子幀號的指示; 如果所述子幀號小于或等于所述NACK消息所在子幀號,則所述子幀號的指示 具體為:對下一無線幀中子幀號的指示。
5.一種混合自動重傳請求的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基站側 的設置單元和發送單元,以及RS側的重傳實現單元;其中,
設置單元,用于在UL?Grant消息中設置指示基站為RS所分配上行重傳資 源所在子幀的控制指示信息,所述控制指示消息的控制指示方式為:
指示NACK消息所在子幀與所述為RS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之間 的間隔子幀數;
或,指示所述為RS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的子幀號;
發送單元,用于發送NACK消息及所述UL?Grant消息;
重傳實現單元,用于RS接收到所述NACK消息及UL?Grant消息后,根據 所述控制指示信息確定UL?Grant中所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實現對上 行數據的重傳。
6.一種混合自動重傳請求的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設備包括:基站側 的設置單元和發送單元;其中,
設置單元,用于在UL?Grant消息中設置指示基站為RS所分配上行重傳資 源所在子幀的控制指示信息,所述控制指示消息的控制指示方式為:
指示NACK消息所在子幀與所述為RS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之間 的間隔子幀數;
或,指示所述為RS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的子幀號;
發送單元,用于發送NACK消息及所述UL?Grant消息。
7.一種混合自動重傳請求的控制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設備包括:RS側 的重傳實現單元,用于RS接收到NACK消息及UL?Grant消息后,根據控制指 示信息確定所述UL?Grant中所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實現對上行數據 的重傳;
其中,所述控制指示消息的控制指示方式為:
指示所述NACK消息所在子幀與所述為RS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子幀 之間的間隔子幀數;
或,指示所述為RS分配的上行重傳資源所在的子幀號。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077542.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