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磷化氫熏蒸尾氣光降解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64940.6 | 申請日: | 2009-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59322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0-21 |
| 發明(設計)人: | 王殿軒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南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B01D53/74 | 分類號: | B01D53/74;B01J19/12 |
| 代理公司: | 鄭州中民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中民 |
| 地址: | 450052***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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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磷化氫 熏蒸 尾氣 光降解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磷化氫熏蒸尾氣光(紫外光)降解裝置,該裝置主要用于磷化氫熏蒸后熏蒸尾氣的降解處理,以代替以往的直接向大氣排放有毒氣體的處理方式。
背景技術
目前國內外普遍采用磷化氫熏蒸殺滅儲藏物尤其是儲糧害蟲,但熏蒸后的尾氣直接排放到大氣中。磷化氫被排放到大氣中后會在環境中光線等作用下降解為無毒害的物質。據文獻報道,磷化氫在環境中被降解的時間約需要1天。在熏蒸尾氣被排放到環境中的短時間內,如果與人或高等動物接觸仍存在毒害的危險,當前的處理措施和技術為設置一定的距離,使從倉內排出的氣體濃度得到大氣的充分稀釋以保障環境安全。也有文獻提出將熏蒸采用化學處理的方法來解決毒氣污染,但缺乏實際應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正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不足之處,利用磷化氫可以被紫外光降解的原理而提供一種磷化氫熏蒸尾氣光降解裝置。該裝置可將熏蒸后的尾氣經過光解裝置進行光降解,不再向大氣直接排放磷化氫熏蒸尾氣,而是將其降解為無毒害的物質,以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本發明的目的可通過下述技術措施來實現:
本發明的降解裝置包括外殼,設置在外殼內的用于磷化氫熏蒸尾氣降解的紫外光發光器,和設置在外殼內的用于磷化氫熏蒸尾氣通過的采用透光材料制作而成的的氣體管路。
本發明中所設置的氣體管路呈回形結構設置,也可采用盤旋設置的方式,目的在于盡可能的延長磷化氫熏蒸尾氣與紫外光的接觸時間。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及有益效果如下:
在熏蒸結束后,將磷化氫熏蒸尾氣經光降解裝置的入氣口引入透光的氣體管路,磷化氫熏蒸尾氣在紫外光的作用下降解成無毒害物質后,再經出氣口流回到熏蒸環境中,而不需用再開倉散氣。由于該裝置可將熏蒸后的尾氣經過光解裝置進行光降解,不再向大氣直接排放磷化氫熏蒸尾氣,而是將其降解為無毒害的物質,以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附圖說明
附圖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以下將結合實施例(附圖)作進一步描述:
本發明的降解裝置包括外殼,設置在外殼內1的紫外光發光器2和設置在外殼內的用于磷化氫熏蒸尾氣通過的采用透光材料制作而成的的氣體管路3,且該氣體管路3以彎折盤繞的回形結構設置,所述氣體管路3的入氣口4和出氣口5分別設置的外殼頂部和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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