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正丁烯臨氫異構制丁烯-2或丁烯-1的鎳基催化劑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57540.2 | 申請日: | 2009-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40928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王建強;趙多;劉仲能;吳曉玲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3/83 | 分類號: | B01J23/83;B01J23/78;B01J27/185;B01J27/182;C07C11/08;C07C5/25;C07C5/13 |
| 代理公司: | 上海東方易知識產權事務所 31121 | 代理人: | 沈原 |
| 地址: | 201208***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丁烯 臨氫異構制 催化劑 | ||
1.一種用于正丁烯臨氫異構制丁烯-2或丁烯-1的鎳基催化劑,以重量百分比計包括以下組分:
(a)5.0~40.0%的金屬鎳或其氧化物;
(b)0~6.0%的選自稀土中的至少一種元素或其氧化物;
(c)0~2.0%的選自元素周期表中IIA中的至少一種元素或其氧化物;
(d)0~12.0%的選自硅、磷、硼或氟中的至少一種元素或其氧化物;
(e)0~10.0%的選自元素周期表中IVB中的至少一種元素或其氧化物;
(f)30~95%的載體氧化鋁;
其中(b)、(c)、(d)和(e)項中的含量不能同時為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正丁烯臨氫異構制丁烯-2或丁烯-1的鎳基催化劑,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計,金屬鎳或其氧化物的用量為10.0~35.0%;選自稀土中的至少一種元素或其氧化物的用量為0.1~5.0%;選自元素周期表中IIA中的至少一種元素或其氧化物的用量為0.2~0.8%;選自硅、磷或硼中的至少一種元素或其氧化物的用量為0.5~10.0%;選自元素周期表中IVB中的至少一種元素或其氧化物的用量為0.1~5.0%。
3.根據權利要求1和權利要求2所述用于正丁烯臨氫異構制丁烯-2或丁烯-1的鎳基催化劑,其特征在于選自稀土中的元素選自鑭或鈰中至少一種;選自元素周期表中IIA的元素選自鈣、鎂或鋇中至少一種;選自元素周期表中IVB的元素選自鈦或鋯中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正丁烯臨氫異構制丁烯-2或丁烯-1的鎳基催化劑,其特征在于金屬鎳或其氧化物選自乙酸鎳、硝酸鎳中的至少一種或選自草酸鎳、碳酸鎳、堿式碳酸鎳中的至少一種與氨水、草酸銨或碳酸銨形成的鎳氨絡合液。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正丁烯臨氫異構制丁烯-2或丁烯-1的鎳基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催化劑以重量百分比計還包括0.01~5.0%的硫或其化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正丁烯臨氫異構制丁烯-2或丁烯-1的鎳基催化劑,其特征在于載體比表面積為70~180米2/克,總孔容為0.4~1.0毫升/克。
7.根據權利要求1和權利要求6所述用于正丁烯臨氫異構制丁烯-2或丁烯-1的鎳基催化劑,其特征在于載體比表面積為90~160米2/克,總孔容為0.5~0.8毫升/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未經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057540.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