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會唱歌的眼鏡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53980.0 | 申請日: | 2009-06-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3012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管梅哲;鄧建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靜安區第二中心小學 |
| 主分類號: | G02C11/00 | 分類號: | G02C1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張美娟 |
| 地址: | 200042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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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唱歌 眼鏡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一種電子產品,具體地說是一種會唱歌的眼鏡。
背景技術
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電子產品為人類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方便,各種音樂播放器被廣泛地應用于人們的生活中,尤其是被廣大青少年喜愛。藍牙(BIuetooth)技術是一種短距離無線電技術,利用“藍牙”技術,能夠有效地簡化掌上電腦、筆記本電腦和移動電話手機等移動通信終端設備之間的通信,也能夠成功地簡化這些設備與因特網Internet之間的通信,從而使這些現代通信設備與因特網之間的數據傳輸變得更加迅速高效,為無線通信拓寬道路。現在多種音樂播放器、藍牙耳機等的使用已經普及,但是現有技術各種電子產品都是單獨設置,戴眼鏡的人使用這些產品很不方便。因此發明一種把電子產品與眼鏡結合起來的會唱歌的眼鏡是必要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方便戴眼鏡的人收聽音樂的會唱歌的眼鏡。
本發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會唱歌的眼鏡,由眼鏡框、眼鏡片、眼鏡腿組成,眼鏡腿上設有音樂播放器、音樂播放器由導線連接耳機。
音樂播放器設置在眼鏡腿的前部靠近眼鏡框處,耳機連接在眼鏡腿的后部。
導線設置在眼鏡腿中,一端連接音樂播放器,另一端與耳機相連。
左右兩只眼鏡腿均連有耳機。
本發明的要點在于:將音樂播放器與眼鏡組合在一起。音樂播放器通過導線連接耳機,導線設置在眼鏡腿中,左右兩只眼鏡腿均連有耳機。這樣人們可隨時收聽音樂,給人們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本發明所述的音樂播放器可以是多種電子產品,如收音機、錄放機、MP3等等。
本發明的優點是:
1.方便帶眼鏡的人收聽音樂。
2.攜帶安全,不易丟失。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結構圖。
圖中:1為眼鏡框;2為眼鏡片;3為眼鏡架;;4為音樂播放器;5為耳機;6為導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
一種會唱歌的眼鏡,由眼鏡框1、眼鏡片2、眼鏡腿3組成,眼鏡片2為近視400度片。眼鏡腿3的前部靠近眼鏡框1處設有MP3,導線6設置在眼鏡腿3中,一端連接MP3,另一端與設在眼鏡腿3后部的耳機5相連。左右兩只眼鏡腿3均連有耳機5,耳機5塞入耳中。人們可根據需要和喜愛隨時收聽音樂。
實施例2:
一種會唱歌的眼鏡,由眼鏡框1、眼鏡片2、眼鏡腿3組成,眼鏡片2為遠視400度片。眼鏡腿3的前部靠近眼鏡框1處設有微型收音機。導線6設置在眼鏡腿3中,一端連接微型收音機,另一端與設在眼鏡腿3后部的耳機5相連。左右兩只眼鏡腿3均連有耳機5,耳機5塞入耳中。老人們可根據需要和喜愛隨時收聽音樂和新聞,尤其是早晨鍛煉身體時,可方便地一邊活動,一邊聽音樂和新聞。
上述實施例僅為本發明的優選例,并不用來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變化,均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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