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靜電保護裝置、靜電保護系統和可視性檢驗測試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52211.9 | 申請日: | 2009-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0203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馬駿;羅熙曦;蔣順;荊常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H9/02 | 分類號: | H02H9/02;G01R31/00;G02F1/13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李麗 |
| 地址: | 201201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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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靜電 保護裝置 保護 系統 可視性 檢驗 測試 方法 | ||
1.一種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場效應管和第二場效應管,所述第一場效應管的柵極與其漏極、以及所述第二場效應管的源極相連接,作為所述靜電保護裝置的輸入端;所述第二場效應管的柵極與其漏極、以及所述第一場效應管的源極相連接,作為所述靜電保護裝置的輸出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場效應管和所述第二場效應管具有相同的開啟電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場效應管與所述第二場效應管具有相同的半導體參數。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啟電壓大于等于所述場效應管的閾值電壓。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啟電壓等于所述場效應管的閾值電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閾值電壓為10V至30V中任一電壓值。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閾值電壓為15V。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場效應管或所述第二場效應管的寬長比為18∶6至6∶6。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場效應管或所述第二場效應管的寬長比為16∶6。
10.一種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串聯連接的場效應管對,其中,首個場效應管對的輸入端作為所述靜電保護裝置的輸入端,每個場效應管對的輸入端與其前一個場效應管對的輸出端相連接,末個場效應管對的輸出端作為所述靜電保護裝置的輸出端;每個場效應管對包括第一場效應管和第二場效應管,所述第一場效應管的柵極與其漏極、以及所述第二場效應管的源極相連接,作為所述場效應管對的輸入端,所述第二場效應管的柵極與其漏極、以及所述第一場效應管的源極相連接,作為所述場效應管對的輸出端。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場效應管和所述第二場效應管具有相同的開啟電壓。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場效應管與所述第二場效應管具有相同的半導體參數。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啟電壓大于等于所述場效應管的閾值電壓。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開啟電壓等于所述場效應管的閾值電壓。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閾值電壓為10V至30V中任一電壓值。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閾值電壓為15V。
17.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場效應管或所述第二場效應管的寬長比為18∶6至6∶6。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場效應管或所述第二場效應管的寬長比為16∶6。
19.一種應用如權利要求1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靜電保護裝置的靜電保護系統,還包括:導線,測試總線,其特征在于,
所述導線連接用于顯示的各像素單元以及所述測試總線;
所述靜電保護裝置的一端與所述導線相連接,另一端連接所述測試總線,通過向所述靜電保護裝置施加電壓,控制所述靜電保護裝置中所述場效應管的打開或閉合,連接或斷開各導線與測試總線。
20.一種應用如權利要求19所述靜電保護系統的可視性檢驗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施加第一測試電壓,使所述靜電保護裝置打開,從而通過所述靜電保護裝置連接各導線與所述測試總線;
通過所述測試總線施加測試信號到各導線,對所述顯示單元內的各像素單元進行可視性檢驗測試。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可視性檢驗測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測試電壓大于所述靜電保護裝置的開啟電壓。
22.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可視性檢驗測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測試電壓與所述靜電保護裝置開啟電壓的差值,與所述顯示單元的正常工作電壓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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