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法律信息管理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51920.5 | 申請日: | 2009-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012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嵐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嵐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G06Q50/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鄭瑋 |
| 地址: | 200042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法律 信息管理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法律信息管理系統,且特別涉及一種提供法律文件和其相關內容的法律信息管理系統。
背景技術
世界各地的法律體系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書面判決意見、書面宣判以明確表達或解釋調節對爭議的判決的法律。每個判決意見不僅對于解決特定的法律爭議是重要的,而且對于將來解決類似的爭議或案例也是重要的。正因為如此,我們的法律體系內的法官和律師在不斷地研究著過去的意見或判例法的不斷擴大的主體以尋求與新爭議的判定最相關的那些意見或判例法。
為便于這些研究,某些公司收集并出版了紙版和電子版這兩種形式的各國法院的判決意見。這些意見中的許多意見都公開有引用或鏈接到其它意見的文獻引用或超鏈接,所述其它意見依賴或評判這些意見中的各種法律觀點。所述引用和超鏈接使研究者能夠很容易地通過在線研究系統采用電子方式在計算機網絡上訪問相關的意見。
近來,這些系統已被擴展到包括上訴摘要和訴訟文書。上訴摘要和訴訟文書被鏈接到相關的判決意見。因此,使用該系統的研究者不僅能夠識別相關的判決意見,而且能夠檢索和影響這些意見之下的內容。
然而,此類系統在使用時依然要求用戶手動輸入所要檢索的法律信息內容,并且手動點擊進入每個關聯的信息內容,使得使用者需要點擊各個鏈接進入并且仔細查看內容是否為所需要的,不僅繁瑣而且容易遺忘發生錯誤,使用起來并不方便。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出一種法律信息管理系統,能夠將法律信息分類存儲并且方便用戶檢索查找。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出一種法律信息管理系統,包括:
法律信息數據庫,用于分類存儲法律信息;
輸入接口,用于新增或者修改法律信息,其與法律信息數據庫相關聯;
檢索接口,用于查詢相關的法律信息,其與法律信息數據庫相關聯;
檢索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檢索接口輸入的檢索信息關聯到法律信息數據庫并進行查找操作;
輸出接口,用于將檢索得到的相關法律信息輸出以便用戶查看,其與檢索模塊相關聯。
進一步的,所述法律信息數據庫分類存儲法律信息包括按照法律信息的國別、相關領域和被引用次數分類。
進一步的,所述輸出接口輸出的相關法律信息包括案名、案情摘要、判決摘要以及被引用次數。
進一步的,所述輸出接口輸出的相關法律信息按照被引用次數排序。
進一步的,該系統包括用戶驗證模塊,用于驗證用戶名和密碼。
本發明提出一種法律信息管理系統,能夠將法律信息按照法律信息的國別、相關領域和被引用次數分類存儲并且方便用戶檢索查找,得出的檢索結果列出案名、案情摘要、判決摘要以及被引用次數,并按照被引用次數排序方便用戶查看。
附圖說明
圖1所示為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法律信息管理系統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提出一種法律信息管理系統,能夠將法律信息分類存儲并且方便用戶檢索查找。
請參考圖1,圖1所示為本發明較佳實施例的法律信息管理系統結構示意圖。本發明提出一種法律信息管理系統,包括:法律信息數據庫100,用于分類存儲法律信息;輸入接口200,用于新增或者修改法律信息,其與法律信息數據庫100相關聯;檢索接口300,用于查詢相關的法律信息,其與法律信息數據庫100相關聯;檢索模塊400,用于根據所述檢索接口300輸入的檢索信息關聯到法律信息數據庫100并進行查找操作;輸出接口500,用于將檢索得到的相關法律信息輸出以便用戶查看,其與檢索模塊400相關聯。
根據本發明較佳實施例,所述法律信息數據庫100分類存儲法律信息包括按照法律信息的國別、相關領域和被引用次數分類。所述輸出接口500輸出的相關法律信息包括案名、案情摘要、判決摘要以及被引用次數。所述輸出接口500輸出的相關法律信息按照被引用次數排序,用戶按照排序可以快速方便查找到最相關的法律信息。該系統包括用戶驗證模塊600,用于驗證用戶名和密碼,避免資料外泄造成損失。
綜上所述,本發明提出一種法律信息管理系統,能夠將法律信息按照法律信息的國別、相關領域和被引用次數分類存儲并且方便用戶檢索查找,得出的檢索結果列出案名、案情摘要、判決摘要以及被引用次數,并按照被引用次數排序方便用戶查看。
本發明雖然以較佳實施例公開如上,但其并不是用來限定本發明,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內,都可以做出可能的變動和修改,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本發明權利要求所界定的范圍為準。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王嵐,未經王嵐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051920.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SQL解析及匹配的方法和系統
- 下一篇:一種數據的緩沖方法和服務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