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琥珀酸酯的磺化工藝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50418.2 | 申請日: | 2009-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756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1-03 |
| 發明(設計)人: | 傅瑞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天壇助劑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303/32 | 分類號: | C07C303/32;C07C309/01;C11D1/2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419 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琥珀酸 磺化 工藝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表面活性劑生產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琥珀酸酯的磺化工藝。
背景技術
一直以來,用于改變液體表面張力或兩相之間的界面張力的表面活性劑在工業生產及人民生活中發揮著極其廣泛而重要的作用,因而表面活性劑具有“工業味精”的美稱。在表面活性劑大家庭中,磺基琥珀酸類表面活性劑具有原料來源廣、合成工藝簡單、生產成本低、對皮膚溫和、刺激性小、生物安全易降解、無三廢污染等符合安全環保的新理念及較高的表面活性(其水溶液表面張力可達27~35mn/m)等優點而被廣泛地應用于涂料、合成樹脂、紡織、皮革、醫藥、采礦、農業、建材、電鍍、蓄電池、膠粘劑及洗滌劑等行業。例如,屬于陰離子型表面活性劑的琥珀酸酯。
在現有的技術中,琥珀酸酯的磺化工藝采用過量亞硫酸鹽作為磺化劑的磺化工藝較為普遍,例如,將琥珀酸酯與過量很多(過量50%)的焦亞硫酸鈉或無水亞硫酸鈉水溶液在小于或等于2kg/cm2的壓力下以及120℃以上的溫度中進行磺化反應,之后并保溫12小時以上,反應后加水洗滌,然后再冷凍靜置24小時后分出下層含鹽廢水,剩余的上層物料即為產品。由于磺化劑焦亞硫酸鈉過量很多,造成物料損失,而且生產每噸產品要產生800~900公斤的廢水,增加了排污量。同時分出大量含鹽廢水,再者,原工藝且需要冷凍靜置24小時,也降低了生產效率。
發明內容
鑒于以上所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琥珀酸酯的磺化工藝,以減少了原料的用量,即不需要冷凍靜置,亦不會產生大量的含鹽廢水,而且有利于降低消耗以及節能減排。
為實現上述目的及其他相關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琥珀酸酯的磺化工藝,其特征在于:將琥珀酸酯與過量2-3%的磺化劑水溶液在不大于4kg/cm2的壓力下進行磺化反應,并在135-145℃的溫度中保溫至少8小時。
在本發明的琥珀酸酯的磺化工藝中,所述磺化劑可以為焦亞硫酸鈉,也可以為無水亞硫酸鈉。
如上所述,本發明的方法主要是通過將琥珀酸酯與略微過量的焦亞硫酸鈉(或無水亞硫酸鈉)水溶液在一定的壓力下進行磺化反應,然后在一定的溫度下保溫8小時,反應完成后根據產品控制指標檢驗,檢驗合格不需要冷凍靜置即可獲得所需產品。本發明的所述的工藝減少了磺化劑的用量,不需要冷凍靜置,亦不產生大量的含鹽(例如Na2SO4)廢水,有利于降低消耗、節能減排,因此是一種清潔生產的工藝,即有效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種種缺點。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通過特定的具體實例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本領域技術人員可由本說明書所揭示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發明的其他優點與功效。本發明還可以通過另外不同的具體實施方式加以實施或應用,本說明書中的各項細節也可以基于不同觀點與應用,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下進行各種修飾或改變。
本發明提供一種琥珀酸酯的磺化工藝,將琥珀酸酯與過量2-3%的磺化劑水溶液置于反應器中,于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的磺化劑可以為焦亞硫酸鈉,也可以為無水亞硫酸鈉。
使琥珀酸酯與過量2-3%的焦亞硫酸鈉或無水亞硫酸鈉水溶液在不大于4kg/cm2的壓力下進行磺化反應,之后在135-145℃的溫度中保溫至少8小時,反應完成后根據產品控制指標檢驗,檢驗合格不需要冷凍靜置即可獲得所需產品。本發明提供的琥珀酸酯的磺化工藝減少了原料焦亞硫酸鈉(或無水亞硫酸鈉)的用量,不需要冷凍靜置,亦不產生大量的含鹽(Na2SO4)廢水,有利于降低消耗、節能減排,因此是一種清潔生產的工藝。
與現有技術相比,原工藝中焦亞硫酸鈉(或無水亞硫酸鈉)往往過量50%,且生產每噸產品要產生800~900公斤的廢水,原工藝且需要冷凍靜置24小時,而本發明的磺化工藝為輕微過量,因此不但大大減少了過量的磺化劑,磺化能力通過提高反應溫度和壓力來進行彌補,且本發明的磺化工藝由于不需要冷凍靜置,也沒有了因過量磺化劑而產生的含鹽廢水產生,進而提高了生產效率也有利于環保,實現了降低原料消耗、廢水零排放的清潔化生產,即有效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種種缺點而具高度產業利用價值。
上述實施例僅例示性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發明。任何熟習此技術的人士皆可在不違背本發明的精神及范疇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飾或改變。因此,舉凡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未脫離本發明所揭示的精神與技術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飾或改變,仍應由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所涵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天壇助劑有限公司,未經上海天壇助劑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050418.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改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樹脂
- 下一篇:醇基彩色凹凸棒插花泥及其生產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