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45002.1 | 申請日: | 2009-0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745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7-14 |
| 發明(設計)人: | 徐正浩;李天灝;吳昊晟 | 申請(專利權)人: | 蒂森克虜伯家用電梯(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7/02 | 分類號: | B66B7/02;B66B13/30;B66B11/04;B66B1/00;B66B1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信好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49 | 代理人: | 徐茂泰 |
| 地址: | 201602上海市***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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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節省 空間 家用 電梯 | ||
1.一種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包含:
導軌塔(1),所述的導軌塔(1)包含轎廂導軌(101)和對重導軌(102);
設置在導軌塔(1)上的龍門架(5),該龍門架(5)采用鏟車結構,支撐著轎廂部分(3),可沿轎廂導軌(101)上下滑動;
設置在龍門架(5)上的轎廂部分(3);
對重部分(4),該對重部分(4)設置在導軌塔平面內部,可沿對重導軌(102)上下滑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導軌塔(1)還包含若干連接橫梁(103),所述的連接橫梁(103)連接轎廂導軌(101)和對重導軌(102)。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轎廂導軌(101)和對重導軌(102)平行設置,轎廂導軌(101)設置在導軌塔(1)外側,用于給轎廂部分(3)起到導向和支撐作用,對重導軌(102)設置在導軌塔內側,用于給對重部分(4)起到導向作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導軌塔(1)分為一段底部導軌,若干段中部導軌和一段頂部導軌,每一段都包含轎廂導軌(101)、對重導軌(102)和連接橫梁(103)。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轎廂部分(3)的轎門(601)采用折疊轎門,所述的轎門(601)具有袋狀結構,該袋狀結構充分利用了導軌塔(1)旁邊的空間,使折疊后的轎門完全位于袋狀結構之內。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龍門架(5)具有轎廂滑輪(501)。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對重部分(4)具有對重鐵(401)和對重滑輪(402)。
8.如權利要求4或5或6或7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新型家用電梯還包含設置在導軌塔(1)頂部的曳引系統(2),所述的曳引系統(2)通過鋼絲繩連接龍門架(5)的轎廂滑輪(501)和對重部分(4)的對重滑輪(402),驅動龍門架(5)帶動轎廂部分(3)與對重部分(4)實現聯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新型家用電梯還包含控制器(7),該控制器(7)設置在導軌塔(1)的頂部,電路連接本發明的各個部分,控制整個電梯的運作。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新型家用電梯還包含廳門(602),廳門(602)采用鉸鏈門,廳門(602)上設置機電連鎖廳門門鎖裝置,所述的機電連鎖的門鎖裝置直接受控制器(7)控制。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新型家用電梯還包含外呼盒,所述的外呼盒為平板結構,通過一根網線連接至控制器(7)。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可節省空間的家用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曳引系統(2)通過鏈條連接龍門架(5)的轎廂滑輪(501)和對重部分(4)的對重滑輪(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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