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成數字街區的分布式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36972.5 | 申請日: | 2009-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51812A | 公開(公告)日: | 2009-10-07 |
| 發明(設計)人: | 劉念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念龍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G06Q30/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23000廣東省東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成 數字 街區 分布式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生成數字街區的分布式方法,特別是涉及由網絡用戶自行創建數字商戶內容,再依據內容生成索引卡并排列成索引卡陣列,生成數字街區的方法。
背景技術
街區是指在地理上緊密相關的商業活動集中場所,包括在街道兩側形成街道型街區,和在獨立建筑或商業小區(統稱為商業區)內形成的區域型街區;街區商戶(簡稱商戶)指的是構成街區的基本商業活動單位,構成街道型街區的商戶稱之為臨街商戶,組成區域型街區的商戶稱之為內部商戶。區域型街區如商場同時也可以看做是更高一級的街道型街區的臨街商戶。
身處網絡化大潮中,為數眾多的街區商戶,對信息化需要越來越迫切。在傳統商業形態中,街區商戶的輻射面十分有限,但隨著專業經營街區的逐步成型,以及業者對商鋪特色經營的精耕細作,推廣營銷也顯得日益重要。尤其是網絡營銷以獨有的低成本和靈活性,具有傳統渠道不可比擬的優勢,逐漸成為商戶樹立口碑和擴大影響力的最佳工具。另一方面,隨著網絡技術在日常生活中的滲透日益深入,主流消費人群已經逐漸把網絡作為獲取消費信息的主流渠道之一。
為了順應這種信息化潮流,數字商鋪作為一種新型的電子商務模式,也逐漸發展起來。目前來說,主要存在如下幾種形態:
1.建立商務網站或網頁。對于規模較小,而且商務輻射主要局限在本地的街區商戶來說,建立獨立的商業網站花費高昂而且難以進行有效的網絡推廣。為了彌補獨立建站的不足,一些可以為企業架構少數幾個商務頁面的商務平臺開始興起,希望能帶來規模效應,但不可避免地具有“以商品為中心的數字商鋪”的缺點。
2.以商品為中心的數字商戶,如淘寶網等電子商務平臺。在這種模式中,用戶注冊之后,就可以擁有自己的商鋪。其缺點是:①以商品陳列和交易為主要目的,其集合方式以商品為中心,無法突出商鋪的主體性;②在對多個商鋪進行集合時,多以文字列表的方式呈現,缺乏街區的形象性和組織性;③這類虛擬商戶忽視實際的地理位置,和現實商鋪并無對應關系,更加無法對位于同一街區的商戶進行聚合。
3.虛擬的三維數字商戶。這種方法試圖建立一個虛擬的三維環境,增加了網絡購物的互動樂趣,但因為大量三維信息的介入,商務信息的容量反而大大降低了。用戶無法快速瀏覽和宏觀感知街區信息;
4.基于GIS的地圖式數字城市,如二維的google?map或三維的“E都市”等電子地圖系統。這種方法能夠精確模擬城市的地理狀態甚至現實外觀,而且定位精準;缺點是數據量十分龐大、采集和處理難度很高,因而只能由信息提供商對信息統一編輯維護。這類數字城市雖然也允許商戶進駐,但主要功能是導航定位,因此需要顧及眾多地理信息,而無法在街區水平上一次性地呈現足夠多的商業信息。
以上現有的電子商務平臺和技術,還具有如下固有的缺點:
1.數字商戶內容的編輯權僅限于極少數用戶,一般是管理員或該數字商戶的創建者,其缺點是,商務信息量十分龐大而且瞬息萬變,一旦這少數用戶不能及時更新信息,將很可能導致信息的不全面或不準確;
2.以商品為中心,僅適合于商品水平的電子商務活動,無法突出商戶的主體性;
3.沒有為數字商戶設定有效的外觀標識,無法勝任商戶或更高水平的網絡推廣;
4.商務信息的呈現形式無法兼顧形象化和高容量,文字式不夠生動,地圖和三維方式的信息密度太小,信息的呈現方式不夠直觀,難以承載一次性呈現大量信息的現實需求。
綜觀目前的電子商務平臺和技術,都無法勝任商戶水平或更高一級的街區水平的數字化需求。有必要發展一種新技術,為實體商戶開展街區水平的信息化推廣提供一種方便高效的信息平臺。
本發明認為,一種能切實滿足街區商戶信息化需求的解決方案,應該基于如下的現實考慮:街區商戶主要面向本地的快速消費活動,在現實的商業活動中,多數實體商戶的信息化推廣是在街區水平進行的。對于街區商戶而言,最主要的信息化需求不是地理位置的公布,而是信息的發布;作為消費者,用戶一旦進入到街區水平,對于信息的需求也將遠遠大過對導航定位的需求。因此,一個真正方便高效的數字商戶信息化平臺,應當能在街區水平就一次性呈現大量數字商戶的重要信息,為消費行為提供足夠指引。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劉念龍,未經劉念龍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036972.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