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耳麥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19614.3 | 申請日: | 2009-03-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27292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9-08 |
| 發明(設計)人: | 李志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志剛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H04R1/08;G02C11/00 |
| 代理公司: | 濟南泉城專利商標事務所 37218 | 代理人: | 劉慶蘭 |
| 地址: | 274000 山東省菏澤市***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耳麥 | ||
【權利要求書】:
1.一種耳麥,包括耳機和麥克風,其特征是:所述耳機聽筒(1)與眼鏡的一個眼鏡腿(2)相連接,麥克風話筒(3)與另一眼鏡腿(2)相連接;聽筒導線(4)和話筒導線(4)放在收線裝置(5)內,與聽筒導線連接的音頻輸入插頭(6)和與話筒導線連接的麥克風插頭(7)分別卡在卡槽(8)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耳麥,其特征是:所述耳機聽筒(1)與眼鏡的一個眼鏡腿(2)為活動連接,麥克風話筒(3)與另一眼鏡腿(2)為活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耳麥,其特征是:所述收線裝置(5)為能使話筒導線和聽筒導線卷起來或者放長的收線裝置。
下載完整專利技術內容需要扣除積分,VIP會員可以免費下載。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李志剛,未經李志剛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019614.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