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聲光電子警示牌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18095.9 | 申請日: | 2009-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964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3-30 |
| 發明(設計)人: | 王加友;李新東;高山嵩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中瑞電氣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B7/06 | 分類號: | G08B7/06;G08B21/22;G09F25/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5086 山東省淄博市高新***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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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聲光 電子 警示牌 | ||
1.一種聲光電子警示牌,包括寫有警示標語的警示牌(1),其特征在于:在警示牌(1)上安裝有微波感應模塊、開關電路和報警模塊,其中微波感應模塊包括電池BT、微波傳感器H和開關K,其中微波傳感器H經開關K接電池BT,輸出端經開關電路接報警模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光電子警示牌,其特征在于:開關電路包括三極管Q和繼電器J,其中三極管Q的基極接微波傳感器H的輸出端,發射極接地,集電極依次經繼電器J和開關K接電池BT,繼電器J的動觸點2經開關K接電池BT,常閉觸點1空接,常開觸點3接報警模塊的輸入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聲光電子警示牌,其特征在于:報警模塊包括電阻R1-3、電容C1-3、555定時器U1、語音模塊U2、喇叭L和閃光管VD,其中555定時器U1的1腳接地,2腳和6腳相接后分別經電容C1接地、經電阻R1-2構成的分壓電路接繼電器J的常開觸點3,電阻R1-2的連接處接555定時器U1的7腳,555定時器U1的4腳、8腳相接后分別接繼電器J的常開觸點3、經電容C3接語音模塊U2的觸發端,555定時器U1的3腳接閃光管VD,15腳經電容C2接地,語音模塊U2的1腳經開關K接電池BT,3腳接地,4腳和5腳接喇叭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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