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溶劑法制備阻燃抗融纖維紡絲原液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15144.3 | 申請日: | 2009-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494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2-17 |
| 發明(設計)人: | 劉建華;馬君志;姜明亮;盧海蛟;吳亞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海龍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1D1/02 | 分類號: | D01D1/02;D01F2/02 |
| 代理公司: | 濰坊正信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紀辰 |
| 地址: | 261100山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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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溶劑 法制 阻燃 纖維 紡絲 原液 方法 | ||
1.溶劑法制備阻燃抗融纖維紡絲原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 方法是:
纖維素粉末和離子液體水溶液混合時先在帶攪拌器的混合桶中 初混合后,再喂入雙螺桿擠出機,并在70~100℃下攪拌10~60min;
然后將聚合度為300~1000的漿粕粉碎并調濕后,與離子液體的 水溶液以10∶90~20∶80的重量比混合均勻,加入含有硅酸鹽的溶解 液進行溶解混合,之后經脫泡和過濾得到阻燃抗融纖維紡絲原液;
所述調濕后將纖維素漿粕粉末重量含水率2%~5%;
所述硅酸鹽為模數1~3.5的硅酸鈉或硅酸鉀或二者的混合物, 加入量為相對a-纖維素質量的1~50%;
所述離子液體陰離子為Cl-和Br-的一種或兩種,陽離子為取代基 咪唑;
所述離子液體的水溶液在與粉末混合之前經減壓蒸濃至重量含 水率≤1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溶劑法制備阻燃抗融纖維紡絲原液的方 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硅酸鹽的加入量為a-纖維素質量的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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