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鏈式載重滾輪車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14404.5 | 申請日: | 2009-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531242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9-16 |
| 發明(設計)人: | 吳文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文杰 |
| 主分類號: | B63C3/00 | 分類號: | B63C3/00 |
| 代理公司: | 煙臺信合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韓 珺 |
| 地址: | 264000山東省煙***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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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鏈式 載重 滾輪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鏈式載重滾輪車,主要應用于船舶下水、船舶建造用的移船。
背景技術:
多年來,沿海造船下水主要采用:1>、縱向涂油滑道下水。2>、縱向鋼珠滑道下水。3>、漂浮式下水。4>、縱向船排滑道機械化下水等,以上下水方式都滿足不了如下條件:環保,不占用土地,投資少,節省資源,可多次循環使用費用低。目前采用以上船舶下水存在不同缺陷或不足,具體簡要說明如下:
1、縱向涂油滑道下水:澆注的油易造成海水水域污染,保險系數低。
2、縱向鋼球滑道下水:雖已被廣泛使用,但是對船舶下水定向及下水坡道,特別是對船體局部重量及鋼球布置都有一定的直接影響,最初使用投資大,滑板比較笨重,振動大。
3、漂浮式下水:須建造船塢,而且對將來建造大型船舶都受到限制,更不具備同時建造多條船舶。
4、縱向船排滑道機械化下水:這種下水方法只可建造小型船體結構,而且占用船臺、定位、定臺,對造船業的發展及占用船臺數量有一定影響,更不適合建造大型海運船舶,及海洋工程船。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已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從根本上改變沿海造船下水,移船的理念,安全可靠、可控、阻力小并且可根據船體結構不同、重心力不同,任意配置的鏈式載重滾輪車。
本發明的目的可以通過如下措施來達到:一種鏈式載重滾輪車,其特征在于其包括頂板、頂板上連接兩個立板,兩個立板之間連接橫板,橫板的兩端為弧型,兩個立板之間環繞橫板的外壁均勻設有鋼輥,每兩個鋼輥的兩端軸頭之間均間隔連接內鏈片、外鏈片,內鏈片上設有兩個孔,外鏈片上設有兩個孔,兩個孔之間的距離與兩個孔之間的距離均與兩個鋼輥的兩端軸頭之間的距離相等,鋼輥兩端軸頭與內外鏈片上的孔及相連接配合。
為了進一步實現本發明的目的,所述的每個立板上均設有長條通孔,兩個立板之間通過長條通孔連接橫板。
為了進一步實現本發明的目的,所述的兩個孔之間的中心距離與鋼輥的數量的乘積:橫板的外壁周長:鋼輥的半徑為194:160:6。
本發明同已有技術相比可產生如下積極效果:
1、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性能好,成本低,滾動式運行阻力小,承壓能力大,每臺鏈式載重滾輪車在0.15平方米內可承壓30~50噸,可以在造船的位置直接修建水泥基座,使船舶下水。并且保險系數大,順鋼制滑道滾動,并有導向裝置自動導向,下水后把鏈式載重滾輪車卸下來后,還可反復多次使用。
2、不論在造船廠哪個位置造船,都可就近下水,隨時修建待船下水后,用完拆除,永不占用造船場地,更沒有污染。
3、鏈式載重滾輪車不但能使用船舶建造后下水,還可以用于煉鋼廠、發電廠、核電站的重大型設備的移動。此鏈式載重滾輪車,通過船舶下水和試驗使用,如果按初步估算,建設一個年建造能力20萬噸級的造船廠,造船期按8~10年計算,所占用的土地及配備的船舶下水設施的投入,同采用本發明鏈式載重滾輪車移船和下水所采用的方法相比,約用20%的投入就可達到相同的目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B-B剖視圖;
圖3為圖1的A-A剖視圖;
圖4為圖1的立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圖1的鋼輥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圖1的內鏈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圖1的外鏈片的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發明的使用狀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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