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經皮吸收藥物的氣霧劑無效
| 申請號: | 200910008515.5 | 申請日: | 2009-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496788A | 公開(公告)日: | 2009-08-05 |
| 發明(設計)人: | 杉山育美;金箱真;堀池至 | 申請(專利權)人: | 興和株式會社;東洋浮質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K9/12 | 分類號: | A61K9/12;A61P29/00;A61M3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龍 淳 |
| 地址: | 日本國***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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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收 藥物 氣霧劑 | ||
1.一種氣霧劑,其特征在于,具有:
在噴射時呈現在一個方向扁平擴展的噴射圖形的裝置;和
被封入該裝置的容器中、并含有至少1種經皮吸收藥物的原液。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霧劑,其特征在于:
裝置具備從夾著噴口的兩側向噴射方向突出的一對突起。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霧劑,其特征在于:
裝置具備在包含噴口的區域從外面設置的在一個方向延伸的槽。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霧劑,其特征在于:
裝置具備某方向的孔寬比其它方向的孔寬相對長的形狀的噴口。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氣霧劑,其特征在于:
經皮吸收藥物是抗炎劑。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氣霧劑,其特征在于:
抗炎劑選自吲哚美辛、聯苯乙酸、水楊酸甲酯、乙二醇水楊酸酯、水楊酸乙二醇酯、雙氯芬酸、酮洛芬、布洛芬、氟比洛芬、洛索洛芬和山梔子干燥提取物以及它們的鹽中的1種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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