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可拆卸光源的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08218.0 | 申請日: | 2009-0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2967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1-20 |
| 發明(設計)人: | T·佩爾蒂埃;B·麥克尼爾;R·圣約翰;J·布朗;D·羅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斯坦利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L4/02 | 分類號: | F21L4/02;F21V23/04;F21V19/00;F21V21/1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蔣旭榮 |
| 地址: | 美國康***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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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可拆卸 光源 照明 裝置 | ||
1.一種照明裝置,包括:
多個獨立光源,以及基座,這些獨立光源能夠電連接,各獨立光源 包括:
本體;
頭部,該頭部具有照明元件;
電源保持器,該電源保持器構造成接收用于向照明元件供電的電 源;
開關,該開關構造成向照明元件選擇性地供電;并且
該基座包括多個壁凹,其中,各壁凹構造成接收多個獨立光源的其 中之一;
其中:所述開關中的至少一個布置成當該多個獨立光源電連接時共 同控制該多個獨立光源中的每一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當所述多個獨立光源電 連接時,所述多個獨立光源中的每一個設置在固定位置,相互之間沒有 物理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該基座布置在固定位置 之間,并布置成可釋放地保持該多個獨立光源中的每一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各獨立光源構造成可從 基座拆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各獨立光源的頭部構造 成可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連續旋轉,在該第一位置,頭部基本與 光源的本體的縱向軸線成一直線,而在該第二位置,頭部布置成與光源 的本體的縱向軸線成90°或更大角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基座還包括多個可樞轉 的支腿,這些支腿構造成從基座伸出,以便將基座支承在垂直方位。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可樞轉的支腿構造成從 基座可樞轉地伸出。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各獨立光源還包括電路, 該電路構造成與開關電連接,并檢測獨立光源的相應ON/OFF狀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電路還構造成控制安裝 在基座中的獨立光源的ON/OFF狀態。
10.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對于所述多個獨立光 源中的一個光源而言,如果安裝在基座中的所述多個獨立光源中的其它 獨立光源中的一個或多個獨立光源處于ON狀態,則所述多個獨立光源 中的所述一個光源將在安裝于基座中時置于ON狀態或保持在ON狀態。
11.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對于安裝在基座中的 所述多個獨立光源中的任意一個獨立光源而言,當安裝在基座中的所述 多個獨立光源中的其它獨立光源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光源處于ON狀態時, 安裝在基座中的所述多個獨立光源中的所述任意一個獨立光源將置于 ON狀態或保持在ON狀態。
12.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基座和各獨立光源還 包括電觸點,該電觸點構造成使得基座與安裝于其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光 源電連接。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照明元件包括發光二 極管(LED)、白熾燈泡、熒光燈泡或它們的組合。
1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基座還包括手柄部分。
1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裝置,其中:基座構造成在基座和 安裝在基座中的至少一個獨立光源之間傳送信號,該信號表示提供用于 控制安裝的光源的照明狀態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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