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計算機系統的方法及計算機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0910000793.6 | 申請日: | 2009-0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770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7-14 |
| 發明(設計)人: | 羅永志;周峰鍵;謝志遠;張維 | 申請(專利權)人: | 晨星軟件研發(深圳)有限公司;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00 | 分類號: | G06F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11276 | 代理人: | 劉云貴 |
| 地址: | 518057廣東省深圳市高***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動 鎖定 解除 計算機系統 方法 | ||
1.一種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計算機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下列步驟:
(a)當一計算機系統處于一未鎖定狀態時,經由一可見光影像偵測器接收由該使用者反射之一可見光影像;
(b)判斷該可見光影像中的膚色分布范圍是否大于一門坎值;若判斷結果為是,則該使用者位于該預設范圍內;以及若判斷結果為否,則該使用者位于該預設范圍外,并于該使用者位于該預設范圍之外時,記錄一持續時間;
(c)若該持續時間大于一預定時間,則控制該計算機系統進入一鎖定狀態;
(d)當該計算機系統處于該鎖定狀態時,若偵測到該使用者反射之該可見光影像中的膚色分布范圍大于一門坎值,則利用該使用者的面貌與指紋判斷該使用者是否具有一有效權限;以及
(e)若判斷該使用者具有該有效權限,則控制該計算機系統進入該未鎖定狀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計算機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接收該偵測波的步驟之前,發送該偵測波。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計算機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含下列步驟:
若該計算機系統處于該鎖定狀態且該使用者被判斷為具有該有效權限,則將該持續時間歸零。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計算機系統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c)的判斷包含以下步驟:
讀取該使用者的一射頻識別標簽;
判斷該射頻識別標簽是否受到認可;以及
若判斷結果為是,則該使用者具有該有效權限。
5.一種可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的計算機系統,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偵測模塊,用以接收由該使用者反射之一可見光影像,處理單元藉由接收的該可見光影像中的膚色分布范圍是否大于一門坎值,來判斷該使用者是否位于該預設范圍內;
一識別模塊,用以識別該使用者的一權限;以及
一處理單元,耦接至該偵測模塊與該識別模塊,用以控制該偵測模塊及該識別模塊,并執行一計算機程序以控制該計算機系統進入一未鎖定狀態或一鎖定狀態;
當該計算機系統處于該未鎖定狀態,且該偵測模塊于該預設范圍內未偵測到該使用者時,該處理單元記錄一持續時間,當該持續時間大于一預定時間時,該處理單元控制該計算機系統進入該鎖定狀態;當該計算機系統處于該鎖定狀態,且該偵測模塊偵測到該使用者反射之可見光影像中的膚色分布范圍大于一門坎值,該處理單元利用該使用者的面貌與指紋判斷該使用者的該權限是否為一有效權限,若該處理單元判斷該使用者具有該有效權限,則該處理單元控制該計算機系統進入該未鎖定狀態。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的計算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偵測模塊包含一發射器及一接收器,該發射器用以發送該偵測波,該接收器用以接收由該使用者反射的該偵測波。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的計算機系統,其特征在于,若該計算機系統處于該鎖定狀態且該使用者被判斷為具有該有效權限,則該處理單元將該目前持續時間歸零。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的計算機系統,其特征在于,識別模塊讀取該使用者的一射頻識別標簽,若該處理單元判斷該射頻識別標簽受到認可,則該使用者具有該有效權限。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的計算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識別模塊為一射頻識別標簽讀取器、一指紋識別器或一影像識別器。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自動鎖定及自動解除鎖定的計算機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偵測模塊為一可見光影像偵測器、紅外線偵測器、雷射偵測器或超音波偵測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晨星軟件研發(深圳)有限公司;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晨星軟件研發(深圳)有限公司;晨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910000793.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