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輪胎組件中的木質素無效
| 申請號: | 200880129551.0 | 申請日: | 2008-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0467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C·貝亞斯;E·L·霍塔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米其林技術公司;米其林研究和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21/00 | 分類號: | C08L2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戈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4 | 代理人: | 程偉;周玉梅 |
| 地址: | 法國克萊***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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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輪胎 組件 中的 木質素 | ||
1.一種具有底胎面的車輛輪胎,所述底胎面基于一種橡膠組合物,所述橡膠組合物包含:
高度不飽和二烯彈性體;
胎體級炭黑;和
包含至少70重量%的未磺化木質素的顆粒,其中所述顆粒構成顆粒和炭黑總重量的不超過50重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顆粒為顆粒和炭黑總重量的不超過40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顆粒為顆粒和炭黑總重量的不超過20重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顆粒為顆粒和炭黑總重量的不超過10重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未磺化木質素顆粒為噴霧干燥粉末。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顆粒包含至少90重量%的未磺化木質素。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顆粒包含至少97重量%的未磺化木質素。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顆粒基本上不含纖維。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未磺化木質素為水不可溶的。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二烯彈性體選自聚丁二烯、聚異戊二烯、天然橡膠、丁二烯共聚物、異戊二烯共聚物或其混合物。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二烯彈性體選自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丁二烯-異戊二烯共聚物、異戊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或異戊二烯-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車輛輪胎為轎車輪胎。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炭黑被分類為N600系列或N700系列炭黑。
14.一種具有胎側的車輛輪胎,所述胎側基于一種橡膠組合物,所述橡膠組合物包含:
高度不飽和二烯彈性體;
胎體級炭黑;和
包含至少70重量%的未磺化木質素的顆粒,其中所述顆粒構成顆粒和炭黑總重量的不超過50重量%。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顆粒為顆粒和炭黑總重量的不超過20重量%。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所述顆粒為顆粒和炭黑總重量的不超過10重量%。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車輛輪胎,其中顆粒包含至少97重量%的未磺化木質素。
18.用于翻新輪胎的胎面帶,所述胎面帶具有頂部部分和底胎面部分,所述底胎面部分基于一種包含如下的橡膠組合物:
高度不飽和二烯彈性體;
胎體級炭黑;和
包含至少70重量%的未磺化木質素的顆粒,其中所述顆粒構成顆粒和炭黑總重量的不超過50重量%。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胎面帶,其中所述顆粒為顆粒和炭黑總重量的不超過10重量%。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胎面帶,其中所述顆粒包含至少97重量%的未磺化木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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