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照明特征的內部部件無效
| 申請號: | 200880123694.0 | 申請日: | 2008-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107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托馬斯·A·韋爾奇;保羅·S·塞維琳斯基;陳普生;保拉·J·伯德;本尼迪克特·J·麥斯納;布萊恩·L·奧蘭多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爾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7/04 | 分類號: | F21V7/04;G02B6/36;B60R13/00;B60Q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李冬梅;鄭霞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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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照明 特征 內部 部件 | ||
1.一種具有照明部分的內部部件,包括:
裝飾罩,其位于墊托物上;
至少一個光傳導元件,其適合于與照明源相連;和
承載體,其接合所述裝飾罩,所述承載體還支撐所述光傳導元件,其中,所述承載體具有通過其形成的多個窗口,使得所述光傳導元件通過所述多個窗口是看得見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所述光傳導元件是導光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所述承載體和所述裝飾罩由單件材料形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所述承載體是包圍所述光傳導元件的不透明材料。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交通工具內部部件是座椅。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交通工具內部部件是門板。
7.一種具有照明部分的內部部件,包括:
裝飾罩;
標記,其接合所述裝飾罩,所述標記具有照明部分;和
光源,其與所述標記的所述照明部分相連。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所述標記的所述照明部分是以模型定向的多個孔眼。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所述光源是發光二極管。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所述光源是導光器,所述導光器與發光二極管和殼相連。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所述裝飾罩位于所述標記和殼之間,所述殼支撐所述光源。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所述內部部件是座椅組件。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內部部件,其中,所述內部部件是門板。
14.一種形成內部部件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形成光傳導元件,所述光傳導元件包括導光器,且所述光傳導元件之上還具有安裝突出部,其中,所述安裝突出部通過擠壓工藝形成;
(b)提供裝飾罩;
(c)將所述光傳導元件的安裝表面固定到所述裝飾罩的一部分;
(d)將照明源接合到所述光傳導元件的至少一個部分;以及
(e)提供墊托物并將所述裝飾罩固定在所述墊托物上。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a)包括步驟:整體形成所述導光器和所述安裝突出部。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a)包括:以承載體的形式由流態化材料擠壓形成所述安裝突出部,所述承載體還包括開口,以及在擠壓形成工藝的過程中同軸地擠壓所述導光器。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a)包括:提供具有開口和安裝突出部的承載體,然后通過將所述導光器組裝在所述開口內并將所述開口熱收縮在所述導光器上來形成所述光傳導元件。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a)包括:擠壓具有開口和安裝突出部的承載體,所述開口與所述導光器具有徑向間隙配合,并將所述導光器插入所述開口中。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內部部件是具有口袋的門板,步驟(b)包括提供作為口袋板的所述裝飾罩,且步驟(c)包括在所述裝飾罩上形成褶邊,并將所述安裝突出部固定在所述褶邊內。
20.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內部部件是具有口袋的座椅,步驟(b)包括提供作為口袋板的所述裝飾罩,且步驟(c)包括在所述裝飾罩上形成褶邊,并將所述安裝突出部安裝在所述褶邊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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