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0880123158.0 | 申請日: | 2008-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9102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2-08 |
| 發明(設計)人: | 高野雅之;尾崎益教;山田一己 | 申請(專利權)人: | 積水化成品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8J9/16 | 分類號: | C08J9/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顧晉偉;王春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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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阻燃 發泡 基于 苯乙烯 樹脂 粒子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制備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苯乙烯類單體的懸浮聚合中加入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苯乙烯類單體為0.45重量份至2.0重量份的四溴環辛烷,以獲得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并且然后,在所述苯乙烯類單體的懸浮聚合期間或之后用物理發泡劑浸漬所述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同時將浸漬溫度調節到80至110℃,以獲得所述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方法,其中所述懸浮聚合在表面活性劑的存在下進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備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方法,其中所述苯乙烯類單體還含有阻燃助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備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方法,其中所述阻燃助劑選自氫過氧化枯烯、過氧化二枯基、叔丁基過氧化氫和2,3-二甲基-2,3-二苯基丁烷。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制備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方法,其中所述阻燃助劑的用量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苯乙烯類單體為0.1重量份至0.5重量份。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方法,其中調節所述浸漬溫度,使得通過使所述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以50倍的發泡比進行發泡而獲得的發泡成型體可具有50μm至350μm的平均氣泡尺寸。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備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方法,其中所述苯乙烯類單體選自苯乙烯、α-甲基苯乙烯、對甲基苯乙烯、叔丁基苯乙烯和氯化苯乙烯。
8.一種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其包含: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以及包含于所述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中的物理發泡劑和四溴環辛烷;
當所述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表層區所含的四溴環辛烷的含有率為“a”(重量%),在所述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整體中所含的四溴環辛烷的含有率為“b”(重量%)時,所述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中所含的四溴環辛烷滿足關系式“a”≤1.1דb”;
所述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的整體中所含的四溴環辛烷的量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為0.45重量份至2.00重量份;以及
當所述阻燃性可發泡的基于苯乙烯的樹脂粒子以50倍的發泡比進行發泡時,提供平均氣泡尺寸為50μm至350μm的發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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