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合模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0880117443.1 | 申請日: | 2008-04-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739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0-10-27 |
| 發明(設計)人: | 加藤直紀;苅谷俊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重工塑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9C33/22 | 分類號: | B29C33/22;B22D17/26;B29C33/24;B29C45/66;B29C45/6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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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裝置 | ||
1.一種合模裝置,具備:固定盤,其被固定設置在機床底座,具有合模缸且保持固定模具;可動盤,其被機床底座承載,保持有可動模具且利用模開閉缸而相對所述固定盤進行進退動作;多個拉桿,其一端與所述合模缸的活塞連結,在軸向另一端部或中央部具有鋸齒狀或方齒狀的螺紋或環狀槽,且貫通所述可動盤;合模用開合螺母,其被安裝在所述可動盤,與所述拉桿的螺紋或環狀槽卡合或脫開,其中,
追加另一對追加開合部件,其相對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在拉桿的軸向被限制并且在開合螺母的開閉方向能夠相對動作,所述合模裝置具備如下所述的機構:在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閉合并經由螺紋或環狀槽而與拉桿嚙合時,使所述追加開合部件也閉合并且夾住所述拉桿,而把嚙合部的松動消除或固定化而使該松動無效的機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利用被固定在可動盤并且收容合模用開合螺母和追加開合部件的螺母盒,而使所述追加開合部件與合模用開合螺母同樣地在拉桿軸向被限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使所述追加開合部件在內徑具有鋸齒狀內螺紋或環狀槽,在利用該開合部件用開閉驅動器的動作而夾住所述拉桿時,使所述鋸齒狀內螺紋或環狀槽與所述拉桿上的同形狀外螺紋或環狀槽嵌合插入,利用傾斜齒面的楔效果來消除在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與該追加開合部件之間存在的松動。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使所述追加開合部件在內徑具有高摩擦的制動部件,利用該追加開合部件用開閉驅動器的動作來夾住所述拉桿而把存在于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與拉桿的嚙合部的松動固定,消除作為松動的活動。
5.如權利要求1到4任一項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所述追加開合部件的開閉驅動器的動作被液壓缸驅動。
6.如權利要求1到4任一項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所述追加開合部件的開閉驅動器的動作由電動機驅動絲杠。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被所述電動機驅動的絲杠是滾珠絲杠或梯形絲杠。
8.一種合模裝置,具備:固定盤,其被固定設置在機床底座,具有合模缸且保持固定模具;可動盤,其被機床底座承載,保持有可動模具且利用模開閉缸而相對所述固定盤進行進退動作;多個拉桿,其一端與所述合模缸的活塞連結,在軸部具有鋸齒狀或方齒狀的螺紋或環狀槽,且貫通所述可動盤;合模用開合螺母,其被安裝在所述可動盤,與所述拉桿的螺紋部或環狀槽部卡合或脫開,其中,
追加相對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而在開合螺母的開閉方向被限制,在拉桿的軸向能夠相對動作的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且具備這樣的機構:在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與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一起閉合并經由內螺紋或環狀槽與拉桿嚙合時,利用被設置成與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和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連結的驅動器,使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和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向接近的方向相對移動,由此而產生夾壓力,把嚙合部的松動消除的機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作為被設置成將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和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連結的驅動器而使用液壓缸,把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向合模方向拉近而產生夾壓力。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通過把所述液壓缸設置在把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向合模方向推出的方向,相對液壓缸的桿側,利用力量強的頭側。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作為所述驅動器由電動機驅動絲杠來把固定在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的內螺紋拉近,把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向合模方向推靠而產生夾壓力。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被所述電動機驅動的絲杠是滾珠絲杠或梯形絲杠。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把所述絲杠的螺紋卷繞方向相互為相反方向的兩個螺紋形成在同軸上,在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和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上設置有與所述兩個螺紋對應的內螺紋部,由此把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和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相對拉近而產生夾壓力。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合模裝置,其中,所述驅動器在所述另一對追加開合螺母和所述合模用開合螺母的相對的側面埋設有電磁鐵,利用由通電而產生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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