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回聲消除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0880106276.0 | 申請日: | 2008-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8032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8-11 |
| 發明(設計)人: | 多田幸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雅馬哈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B3/20 | 分類號: | H04B3/20;H04B3/23;H04M1/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陳源;張天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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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回聲 消除 設備 | ||
1.一種回聲消除設備,包括:
聲音操作部,其接收產生的聲音的音量操作;
回聲消除器,其基于產生的聲音信號來產生偽回聲信號,并從 收集到的聲音信號中消除所述偽回聲信號以抑制回聲分量;
回聲抑制器,其基于所述產生的聲音信號和所述收集到的聲音 信號之間的比較結果來抑制所述收集到的聲音信號的增益;以及
控制部,其基于所述聲音操作部的音量操作來在所述回聲消除 器的操作和所述回聲抑制器的操作之間執行切換,其中,當由音量操 作確定的音量值超過一個閾值時,控制部停止所述回聲消除器的操 作,而當所述音量值等于或小于一個閾值時,控制部停止所述回聲抑 制器的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回聲消除設備,其中
作為所述用于停止回聲消除器的操作的閾值的第一閾值大于作 為所述用于停止回聲抑制器的操作的閾值的第二閾值;并且
其中,當所述音量值在所述第一閾值和第二閾值之間時,所述 控制部基于所述音量值來改變所述回聲消除器和所述回聲抑制器的 有效性。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回聲消除設備,其中,當所述產 生的聲音信號和所述收集到的聲音信號之間的電平比超過閾值時,所 述回聲抑制器抑制所述增益;以及
其中,所述控制部基于所述聲音操作部的音量操作來改變所述 電平比的閾值,
其中,當音量值增大時所述電平比的閾值較小,并且當音量值 減小時所述電平比的閾值較大。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回聲消除設備,其中,所述回聲 抑制器基于所述聲音操作部的音量操作來改變所述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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