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線纜連接器的動力擠壓工具有效
| 申請號: | 200880024266.2 | 申請日: | 2008-06-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743668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6-16 |
| 發明(設計)人: | 托德·A·威斯特利;理查德·W·巴拉斯;理查德·R·鮑勒斯;布賴恩·A·米歇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默生電氣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43/048 | 分類號: | H01R43/0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曉帆;沙捷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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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線纜 連接器 動力 擠壓 工具 | ||
1.一種擠壓框架,適于與擠壓工具可釋放地接合且共同使用,該擠壓工 具在其中具有可移動的壓頭以施加壓力,所述擠壓框架包括:
與擠壓工具可釋放地接合的框架,所述框架限定適于與擠壓工具接合的 第一端、與所述第一端相反的第二端、至少部分地限定在第一端和第二端之 間并可沿著框架的外部區域接近的大致空心內部;
活動柱塞,置于框架中限定的空心內部中,并且適于接合工具中的壓頭 并且傳遞來自擠壓工具的壓力;
固定砧座,置于框架第二端附近,所述砧座限定帶槽凹進,用來接收工 件和要連接于其上的連接器中的至少一個;和
活動瓦部件,設置在框架中限定的空心內部中并置于柱塞與砧座之間, 所述瓦部件限定適于支撐連接器的接收區域;
其中一旦移動擠壓工具壓頭,則柱塞向瓦部件移動,施加的壓力朝向砧 座被傳遞給瓦部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擠壓框架,其中所述擠壓框架還包括:
固定在框架上的殼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擠壓框架,其中所述瓦部件是第一瓦部件,擠壓 框架還包括:
限定適于支撐連接器的支座接收區域的第二瓦部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擠壓框架,其中所述第二瓦部件可釋放地連接到 擠壓框架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擠壓框架,其中所述第二瓦部件通過在第二瓦部 件與擠壓框架之間延伸的牽索可釋放地連接到擠壓框架上。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擠壓框架,其中所述第二瓦部件被配置成與所述 第一瓦部件嵌套。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擠壓框架,還包括嵌套在所述第二瓦部件中的第 三瓦部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擠壓框架,還包括:
偏置部件,其與所述瓦部件接合,以便將瓦部件推向框架的第二端和砧 座。
9.一種擠壓框架,包括:
支撐裝置,包括彼此固定的第一框架部件和第二框架部件,所述第一、 第二框架間隔布置并大致彼此平行定向,所述支撐裝置限定近端和與所述近 端相反的遠端;
活動地布置在第一、第二框架部件之間的柱塞,所述柱塞置于支撐裝置 近端附近;
在支撐裝置的遠端處固定到支撐裝置的砧座;和
至少一個瓦部件,活動地布置在支撐裝置中,并置于柱塞與砧座之間, 所述至少一個瓦部件限定指向所述支撐裝置近端的近面和指向支撐裝置遠 端的遠面,所述至少一個瓦部件沿著遠面限定支座;
其中一旦沿著朝向砧座的方向向柱塞施加壓力,則柱塞與所述至少一個 瓦部件的近面接合,以便使所述至少一個瓦部件向砧座移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擠壓框架,其中所述至少一個瓦部件包括主瓦 部件和副瓦部件,所述主瓦部件置于支撐裝置的近端與副瓦部件之間,副瓦 部件置于主瓦部件與砧座之間。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擠壓框架,其中所述柱塞包括朝向支撐裝置遠 端伸出的突起,所述主瓦部件限定其尺寸和結構適于接收柱塞的突起的接合 孔。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擠壓框架,其中主瓦部件限定朝向支撐裝置近 端定向的近面,和朝向支撐裝置遠端定向的相反定向的遠面,主瓦部件還限 定沿著近面的凹進接收區域,副瓦部件限定朝向支撐裝置近端定向的近面, 和朝向支撐裝置遠端定向的相反定向的遠面,副瓦部件包括從副瓦部件近面 延伸的突起接合區域,其中副瓦部件的突起接合區域適于與主瓦部件的凹進 接收區域接觸。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擠壓框架,還包括:
延伸在所述至少一個瓦部件與支撐裝置之間的牽索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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