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滅火系統的空氣調節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880019072.3 | 申請日: | 2008-06-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176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1 |
| 發明(設計)人: | 金永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金永龍 |
| 主分類號: | F24F11/00 | 分類號: | F24F1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宏威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50 | 代理人: | 金利琴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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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滅火 系統 空氣 調節器 | ||
1.具有滅火系統的空氣調節器,包括空氣調節系統、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火災感應單元,其可感應火災發生;
一控制器,其可控制所述空氣調節系統和所述滅火系統;
一自動滅火單元,其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可自動噴灑一滅火氣體;及
一火災警報單元,其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可輸出至少一火災警報,其中所述控制器可控制所述火災警報單元,當從所述火災感應單元收到一第一感應信號時,可輸出一第一火災警報;在收到所述第一感應信號后的t秒鐘過去之后,當從所述火災感應單元收到一第二感應信號時,所述火災警報單元可輸出一第二火災警報;且所述空氣調節系統會停止運作,并在輸出第二火災警報后的t秒鐘過去之后,所述自動滅火單元會操作,噴灑所述滅火氣體。
2.具有滅火系統的空氣調節器,包括空氣調節系統、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火災感應單元,其可感應火災發生;
一控制器,其可控制所述空氣調節系統和所述滅火系統;
一自動滅火單元,其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可自動噴灑一滅火氣體;及
一火災警報單元,其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可輸出至少一火災警報,其中所述控制器可計算一溫度增加率,即使在所述火災感應單元所感應的溫度等于或低于預先所設定的溫度的情況,且如果所述溫度增加率等于或高于一參考增加率,可控制所述火災警報單元輸出所述火災警報。
3.具有滅火系統的空氣調節器,包括空氣調節系統、滅火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火災感應單元,其可感應一火災發生;
一控制器,其可控制所述空氣調節系統和所述滅火系統;
一自動滅火單元,其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可自動噴灑一滅火氣體;及
一火災警報單元,其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可輸出至少一火災警報,當所述火災感應單元感應預先所設定的溫度時,只有當如果從最初室溫至預先所設定的溫度增加時間等于或小于一參考時間時,所述控制器便可控制所述火災警報單元以輸出所述火災警報。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滅火單元包括一滅火氣體儲藏室;一自動滅火氣體噴嘴,其與所述滅火氣體儲藏室連接;及一電子閥,其是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進行操作。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漏氣警報,其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可于所述滅火氣體儲藏室漏氣時發布一警告,其中所述自動滅火單元包括設置在所述滅火氣體儲藏室中的參考壓力檢查構件,且如果所述滅火氣體的壓力為一預先設定的壓力或一更低的壓力,則允許所述漏氣警報發布所述警告。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所述自動滅火氣體噴嘴是設置在所述空氣調節器的戶內單元的上面部份,且在前面使用一噴嘴護罩遮蓋,當噴灑所述滅火氣體時,所述噴嘴護罩會開啟。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緊急電源供應,所述緊急電源供應分成一空氣調節器的電源模塊和一滅火電源模塊,其中一外部電源是從一切斷開關分岔,且一端連接至所述空氣調節器的電源模塊,另一端經由一變壓器和一直流轉換器而連接至所述滅火電源模塊和一電子冷凝器。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分成一空氣調節控制器和一滅火控制器,且所述滅火控制器與電子冷凝器連接,以便當電力切斷時,所述電子冷凝器可操作所述滅火系統。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緊急停止開關,以手動停止所述滅火系統的操作。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手動滅火單元,其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可手動噴灑所述滅火液體;
及
一手動滅火開關,其可操作所述手動滅火單元,
其中所述手動滅火單元包括:一手動滅火噴嘴,其通過一滅火管與所述滅火氣體儲藏室連接;及一電子閥,其在所述控制器的控制下進行操作。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空氣調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可控制所述空氣調節系統停止運作,并在通過所述手動滅火開關收到信號后的t秒鐘過去之后,所述電子閥會開啟,所以可通過手動滅火噴嘴來噴灑所述滅火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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