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用燈座無效
| 申請號: | 200880016291.6 | 申請日: | 2008-05-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821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24 |
| 發明(設計)人: | 尤金·卡爾·馬塞爾·帕布斯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斯派克初姆派克斯商業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33/22 | 分類號: | H01R33/22;H01R33/46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魏金霞;田軍鋒 |
| 地址: | 南非西*** | 國省代碼: | 南非;Z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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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用 燈座 | ||
1.一種能夠與螺紋燈頭式燈或者卡口燈頭式燈一起使用的燈座, 所述燈座包括:
主體,所述主體限定出成形為接收燈的螺紋燈頭或者卡口燈頭的空 腔,所述主體限定出用于將所述螺紋燈頭或者所述卡口燈頭保持在所述 空腔內的相應的定位結構;和
設置在所述空腔內的第一組電觸頭和第二組電觸頭,所述第一組觸 頭包括一對間隔開的觸頭構件,所述一對間隔開的觸頭構件設置為與卡 口燈頭式燈的端部上的互補的間隔開的觸頭相接觸,所述第二組觸頭包 括內部觸頭構件和外部觸頭構件,所述內部觸頭構件設置為與螺紋燈頭 式燈的中央觸頭相接觸,所述外部觸頭構件設置為接合所述螺紋燈頭式 燈的帶螺紋的外部觸頭,所述第一組觸頭和所述第二組觸頭中的至少一 個觸頭構件能夠相對于至少一個另一個觸頭構件移動,以使螺紋燈頭式 燈或者卡口燈頭式燈的插入僅僅導致適當組的觸頭接合所述燈頭的觸 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第二組觸頭的外部觸 頭構件包括帶螺紋的金屬電極頭,所述金屬電極頭成形為接合插入到所 述燈座中的燈的螺紋燈頭的螺紋部分。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第二組觸 頭的外部觸頭構件包括導電指,所述導電指設置為接合插入到所述燈座 中的燈的螺紋燈頭的螺紋部分。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主體中 的空腔具有外部部分和內部部分,所述外部部分是帶有螺紋的以接收愛 迪生螺紋燈頭,所述內部部分的直徑比卡口燈頭的直徑略大以便以可滑 動的方式接收所述卡口燈頭。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空腔限定出呈臺階或者 凸肩形式的止擋件,所述止擋件用于限制所述愛迪生螺紋燈頭能夠朝向 所述觸頭延伸到所述空腔中的程度。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第二組 觸頭的內部觸頭構件居中位于所述第一組觸頭的觸頭構件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內部觸頭構件是安裝在 觸頭支架上的直立銷釘,所述觸頭支架能夠在所述空腔中軸向移動并且 被朝向所述空腔的外部部分偏壓。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觸頭支架具有成形為當 將卡口燈頭插入到所述燈座中時由所述卡口燈頭接合的至少一個部分, 使得當插入所述卡口燈頭時所述觸頭支架在所述空腔中被軸向移動并 且所述第二組觸頭的內部觸頭構件與所述卡口燈頭保持分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第一組觸頭的觸頭構件 是直立銷釘,所述直立銷釘延伸穿過所述觸頭支架中的孔穴以接合卡口 燈頭的所述觸頭。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第二 組觸頭的觸頭構件是導電指,所述導電指中的一個用作所述第一組觸頭 和所述第二組觸頭的觸頭構件。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燈座,包括能夠在所述空腔中移動并且 被朝向所述空腔的外部部分偏壓的主體,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組觸頭的 觸頭構件中的另一個是導電指,所述導電指被朝向所述主體的外壁彈性 偏壓,并且被所述主體接合以便將所述指向內移動,從而當將卡口燈頭 插入到所述燈座中時所述導電指能夠接合所述卡口燈頭的觸頭。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主體 包括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或者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
13.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主體 設置有裝配在所述主體的一端的愛迪生螺紋燈頭或者卡口燈頭,用于插 入到傳統的燈座插座中。
14.根據權利要求1至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燈座,其中,所述主體 設置有可拆卸的安裝接頭,所述安裝接頭中具有螺紋安裝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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