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肟酯光引發劑有效
| 申請號: | 200880015586.1 | 申請日: | 2008-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87846B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31 |
| 發明(設計)人: | 松本亮;田邊純一;倉久敏;大和昌紀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斯夫歐洲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401/12 | 分類號: | C07D401/12;C07D417/06;C08F2/50;G03F7/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林柏楠;劉金輝 |
| 地址: | 德國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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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肟酯光 引發 | ||
1.式I的化合物:
其中
A1是
A2是
A3是
A4是
x是0、1或2;
y是0、1、2或3;
z是0;
w是0;
條件是w+x+y+z之和是2-4的整數,對應于Q的價態;
并且條件是,當多于一個A1或多于一個A2或多于一個A4存在于式I的化 合物中時,所述多個A1、多個A2和多個A4可以彼此不同;
M1是無鍵;
M2和M3彼此獨立地是無鍵或直接鍵;
條件是在A1、A2或A4基團中,M1、M2或M3中只有一個不是“無鍵”; M4是CO;
Y是S;
Q是C1-C20亞烷基,或Q是任選被CO和O插入的三價S-C2-C20烷烴三 基;
R24是直接鍵或亞苯基;
R1是C1-C20烷基;
R2是C1-C20烷基;
R”2是噻吩基;
R3、R’3、R”3、R4、R’4和R”4是氫;
R5是或者(CO)R15;和
R15是噻吩基。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化合物,其中Q為二價C2-C10亞烷基。
3.光引發劑混合物,包含:
(A)至少一種如權利要求1或2所限定的式I的化合物,和
(B)至少一種式I’的化合物:
其中
Q、A1、A2、A3、A4、w、x、y和z如權利要求1或2中所限定;
條件是該分子中的肟基團的至少一個被基團或 替代;和
R2如權利要求1中所限定。
4.根據權利要求3的光引發劑混合物,除式I和式I’的化合物外 還包含另外的肟酯光引發劑。
5.可光聚合組合物,包含:
(a)至少一種烯屬不飽和可光聚合化合物,和
(b)作為光引發劑的至少一種如權利要求1或2所限定的式I的化合物, 或如權利要求3所限定的式I和I’的化合物的混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5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其除光引發劑或光引發劑 混合物(b)之外,還包含至少一種另外的光引發劑(c)和/或其它添加劑(d)。
7.根據權利要求6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包含光敏劑作為另外的添 加劑(d)。
8.根據權利要求5的可光聚合組合物,還包含粘結劑聚合物(e)。
9.根據權利要求6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包含顏料或顏料的混合物 作為另外的添加劑(d)。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可光聚合組合物,包含分散劑或分散劑的混 合物作為又另外的添加劑(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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