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棒狀吸煙物品的包裝盒及其坯料有效
| 申請號: | 200880014046.1 | 申請日: | 2008-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1668691A | 公開(公告)日: | 2010-03-10 |
| 發明(設計)人: | 丹保仁;巖野透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本煙草產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5D85/10 | 分類號: | B65D85/10;B65D5/66;A24F1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岳雪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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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吸煙 物品 包裝 及其 坯料 | ||
1.一種棒狀吸煙物品的包裝盒,其中,具備:
盒體,其具有開口端,并且包含形成沿所述盒體長度方向延伸的至少一個縱邊緣的圓邊緣,該圓邊緣從所述盒體的橫截面看是圓弧狀,所述圓邊緣具有僅在其內面提供所述圓邊緣的圓弧狀的刻痕排列,該刻痕排列由多條刻痕線形成,這些刻痕線相對所述盒體的長度方向傾斜且在所述圓邊緣的寬度方向存在間隔地并列;
蓋,其為盒狀,經由合葉與所述盒體的所述開口端連接,以把所述開口端開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棒狀吸煙物品的包裝盒,其中,所述刻痕線由刻痕列形成,該刻痕列具有在其列方向上有間隔配置的多個刻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棒狀吸煙物品的包裝盒,其中,所述圓邊緣分別設置在所述盒體的四個長度邊緣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棒狀吸煙物品的包裝盒,其中,規定所述盒體寬度的兩個圓邊緣對于所述盒體的長度軸線是對稱的。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棒狀吸煙物品的包裝盒,其中,所述蓋具有與所述盒體的所述圓邊緣分別對應的四個圓邊緣。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棒狀吸煙物品的包裝盒,其中,所述盒體還包含配置在所述各圓邊緣內面的增強補片,
這些增強補片被配置在所述開口端的近旁。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棒狀吸煙物品的包裝盒,其中,所述增強補片由漿糊形成。
8.一種坯料,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包裝盒,
所述坯料具備:向一個方向延伸且用于形成所述盒體的主區段和經由合葉并且與該主區段的一端連接而用于形成所述蓋的副區段,
所述主區段包括:
后片、底片和前片,其是在所述一個方向上并列的后片、底片和前片,鄰接的片之間經由橫折線連接,分別形成所述盒體的后壁、底壁和前壁;
內和外側折頁,其分別經由縱折線而與所述后片和所述前片的兩側連接,分別形成所述盒體的側壁的內側部分和外側部分,
把至少一個所述縱折線僅設置在所述坯料的內面,由提供所述圓邊緣圓弧狀的帶狀刻痕排列所形成,該刻痕排列具有多條刻痕線,這些刻痕線相對所述一個方向傾斜且在所述刻痕排列的寬度方向上有間隔地并列。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坯料,其中,所述刻痕線由刻痕列形成,該刻痕列具有在其列方向上有間隔配置的多個刻痕。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坯料,其中,所述縱折線全部由所述刻痕排列形成。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坯料,其中,規定所述盒體寬度的兩個刻痕排列的其刻痕列的傾斜方向相互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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