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戒煙的煙卷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235046.1 | 申請日: | 2008-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341425Y | 公開(公告)日: | 2009-11-11 |
| 發明(設計)人: | 陳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奇 |
| 主分類號: | A24D1/00 | 分類號: | A24D1/00;A24D1/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 代理人: | 王永文 |
| 地址: | 518000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戒煙 煙卷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煙卷裝置,具體涉及一種用于戒煙的煙卷裝置。
背景技術
吸煙危害人類健康的問題,已經引起了全世界各國政府及衛生組織的高度重視,并紛紛宣傳吸煙的危害,提倡戒煙。但是多年的工作卻效果不理想,煙民與日俱增。據專家研究分析認為:其根本原因在于傳統的戒煙方法多為化學戒煙法,即藥物戒煙。用藥后突然中斷吸煙,戒煙者從心理和生理上均無法適應這一突如其來的戒煙方式,不但最終導致復吸,還會給戒煙者帶來頭暈,惡習,疲憊等不同癥狀和程度的藥物副作用。實踐證明,尤其是老年人戒煙,如果突然中斷吸煙,突然中斷其長期以來心理和生理上對于尼古丁的依賴,往往誘發多種疾病,甚至威脅生命,效果適得其反。
目前市面上的香煙煙卷長度通常根據不同類型設置了不同的標準長度,例如常見的帶濾嘴部的煙卷標準長度為84毫米左右,極個別的稍微長或短一點點,其中包括有20毫米左右的濾嘴部,煙絲部的標準長度為64毫米左右。其實有很多吸煙者也知道吸煙有害健康想戒煙,在戒煙過程中有時為了解一下煙癮只要吸一小部分就不想吸了,此時扔掉又會超成浪費和環境污染,再吸又會給人健康造成更大的傷害。
因此,現有戒煙方式還有待于改進和發展。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戒煙的煙卷裝置,提供了一種不改變吸煙習慣同時又慢慢可達到戒煙目的的煙卷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用于戒煙的煙卷裝置,其包括一柱體煙卷,其中,所述柱體煙卷中的煙絲部長度明顯低于標準長度煙卷中的煙絲部長度。
所述的煙卷裝置,其中,所述柱體煙卷的后端設置有濾嘴部。
所述的煙卷裝置,其中,所述煙絲部的長度為標準長度煙卷中煙絲部長度的十分之九以下。
所述的煙卷裝置,其中,所述煙絲部的長度為標準長度煙卷中煙絲部長度的四分之三以下。
所述的煙卷裝置,其中,所述煙絲部的長度為標準長度煙卷中煙絲部長度的二分之一以下。
所述的煙卷裝置,其中,所述濾嘴部的長度與所述煙絲部的長度之和與煙卷的標準長度相同。
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用于戒煙的煙卷裝置,由于采用了將所述柱體煙卷中的煙絲部長度明顯低于標準長度煙卷中的煙絲部長度。可供吸煙者逐漸選擇煙絲部短的煙吸,這樣大大減少了吸煙者習慣上的煙量,解決了煙癮問題又可慢慢達到戒煙的目的。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煙卷裝置的立體結構圖;
圖2A、圖2B、圖2C和圖2D為本實用新型煙卷裝置一個實例立體結構組合圖;
圖3A、圖3B、圖3C和圖3D為本實用新型煙卷裝置另一個實例立體結構組合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加以詳細說明。
本實用新型的用于戒煙的煙卷裝置,如圖1所示,其包括一柱體煙卷100,通常以20支規格裝入一個煙盒內。柱體煙卷100包括煙絲部101和濾嘴部102,當然,也可以不設置濾嘴部102,但為了吸煙人身體健康,目前香煙大都設置有濾嘴部。本實用新型所述柱體煙卷100中的煙絲部101長度明顯低于標準長度煙卷中的煙絲部長度。例如可以為標準長度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三、五分之四等多種低于其標準長度的等級設置,至少應設置在標準長度的煙絲部十分之九以下。
通常情況下吸煙者在戒煙過程煙癮來了時只要吸少量的煙就可以了,這樣本實用新型的煙卷裝置可供吸煙者逐漸選擇煙絲部101長短不同級別的煙吸,大大減少了吸煙者習慣上的煙量,解決了煙癮問題又可慢慢達到戒煙的目的。
本實用新型的一側實例如圖2A、圖2B、圖2C和圖2D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濾嘴部102保持其長度不變,煙絲部101根據低于其標準長度逐級變短設置多個等級的煙,柱體煙卷100總長變化。如圖2A、圖2B、圖2C和圖2D所示的煙卷裝置可分別設置為標準長度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和五分之一。供吸煙者逐級選擇不同級別的煙吸。這樣吸煙者在戒煙時可以逐級選擇其為標準長度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和五分之一的煙來吸,自然而然地煙量由多到少慢慢把煙癮減少,達到戒煙的目的。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陳奇,未經陳奇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820235046.1/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