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筆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55550.0 | 申請日: | 2008-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325257Y | 公開(公告)日: | 2009-10-14 |
| 發明(設計)人: | 楊帆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新中高級中學 |
| 主分類號: | B43K29/10 | 分類號: | B43K29/10;B43K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 羽 |
| 地址: | 200436***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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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筆,特別涉及一種具有照明裝置的筆,屬于文具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筆作為書寫用具廣泛使用,筆的種類豐富,但在一些特殊場合,在夜間或光線較暗的地方,就需要使用電筒等照明裝置輔助,造成許多不便。如警察執勤、在乘夜車出行的人、室外作業或在電影放映廳書寫時,都需要照明裝置。
為了解決普通筆在光線較暗或者夜間環境下使用不便的問題,現有技術公開了幾種配置有照明裝置的筆,但由于其照明裝置與筆的配置結構比較復雜,使筆的生產成本大大提高,并造成筆形與普通筆形差異性較大,影響筆使用時的舒適度,而難以普及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筆,以解決現有筆所存在的諸多不足之處。該實用新型適用于光線較暗處使用。
本實用新型所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筆,包括筆桿、筆帽和筆芯,其特征在于:所述筆桿分為頭部、中部和尾部,所述頭部、中部和尾部采用螺紋連接,所述頭部采用透明材料制成圓錐形殼體,所述頭部設置燈,所述尾部設置電池,所述中部設置開關,導線連接燈、開關和電池連接起來。
所述導線通過電連接觸點與電池連接;所述電連接觸點和電池之間設置金屬片和彈簧。
所述燈采用發光二極管。
筆桿的三個部分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連接起來,拆卸的時候方便分開,可以更換燈或者電池,使用的時候螺紋連接比較牢固。
所述筆桿設置燈、電池和開關,在白天或者光線佳的地方,開關處于關閉狀態,正常書寫使用,在夜間或者光線暗的地方打開開關,在燈的照明下書寫使用。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可在光線暗或者夜間使用的優點,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成本低廉的優點。
附圖說明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電路原理圖。
圖面說明:1筆桿,11頭部,12中部,13尾部,14筆芯2筆帽,3筆芯,4燈,5電池,6電連接觸點,7彈簧,8金屬片,9導線,10開關。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如圖1所示,一種筆,包括筆桿1、筆帽2和筆芯3。
所述筆桿1分為頭部11、中部12和尾部13,頭部11與中部12之間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連接起來;中部12尾部13之間也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連接起來。
所述頭部11采用透明材料制成圓錐形殼體,所述頭部11設置燈4;所述燈4采用發光二極管。
所述尾部13設置電池5;電池5采用紐扣電池,所述中部12設置開關10,導線9連接燈4、開關10和電池5連接起來。
所述導線9通過電連接觸點6與電池4連接;所述電連接觸點6和電池5之間設置金屬片8和彈簧6。
筆桿1的三個部分采用螺紋連接的方式連接起來,拆卸的時候方便分開,可以更換燈4或者電池5,使用的時候螺紋連接比較牢固。
所述筆桿1設置燈4、電池5和開關10,在白天或者光線佳的地方,開關10處于關閉狀態,正常書寫使用,在夜間或者光線暗的地方打開開關10,在燈的照明下書寫使用。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可在光線暗或者夜間使用的優點,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成本低廉的優點。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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