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脫鉤器有效
| 申請號: | 200820149233.8 | 申請日: | 2008-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305403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9-09 |
| 發明(設計)人: | 王同民;李艷哲;馮廣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大橋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36 | 分類號: | B66C1/36;B66C1/10;B63B21/24 |
| 代理公司: | 鄭州聯科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王聚才 |
| 地址: | 450053河***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脫鉤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起吊過程中突然松鉤的脫鉤器,尤其是一種適用于橋梁水中基礎施工中浮式設備在水中拋設錨碇的脫鉤器。
背景技術
在橋梁水中基礎施工時,水上的大型船舶等浮式設備或水上平臺等大型臨時設施需要拉錨固定或定位時,需拋設鐵錨或鋼筋混凝土錨等。在拋錨過程中,往往缺乏大型拋錨船等專用機具。而采用常規浮吊拋錨時,當錨碇著床后,錨碇與吊鉤不易快捷地脫鉤,直接切割吊重鋼絲繩的辦法,往往造成大量浪費。而采用氣控、液控脫鉤器成本高,用于水下環境可靠性差,故障率高。采用電控磁力吊鉤吊重能力有限,不適用于重型預制錨碇吊裝。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自動脫鉤且成本低,適合于水下錨碇拋錨用的脫鉤器。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包括吊鉤和與其鉸接的吊桿,還包括拉桿,拉桿與吊桿鉸接,拉桿上設有約束軸,吊鉤上與約束軸對應位置設有約束扣。
在拉桿和吊鉤上均設有鎖眼且兩鎖眼對應設置。
所述吊桿與吊鉤的鉸接點位于吊鉤的中部,拉桿與吊桿通過拉桿銷軸鉸接且位置高于吊鉤與吊桿的鉸接點,所述約束扣是位于吊鉤上部的卡舌,卡舌位于拉桿銷軸與約束軸之間,所述卡舌在靠近約束軸一側的約束面為以拉桿銷軸為圓心的圓弧面。
使用時,將鐵線捆扎在拉桿與吊鉤的鎖眼上,將起吊卸扣用鋼絲繩與滿足起吊能力的普通浮吊主鉤相連,在脫鉤卸扣上用副繩與浮吊副鉤相連,吊裝錨碇時,通過拉桿將吊鉤上端拉向吊桿,在力矩作用下,吊重狀態約束軸可以約束吊鉤,使吊鉤不翻轉,將錨碇用鋼絲繩與吊鉤相連,即可正常起吊并運至水上指定位置進行拋錨作業。當錨碇下放到水中并著床后,在主繩收緊的狀態下,采用浮吊的副鉤將拴于拉桿的副繩提起,此時拉桿上轉,拉桿拉斷與吊鉤的鐵線保險,吊桿失去對吊鉤的水平約束,使吊鉤向下翻轉從而完成脫鉤。在拉桿銷軸與銷軸之間靠近銷軸一側的吊鉤頂端的邊沿部分設為以拉桿銷軸為圓心的圓弧面,可以使拉桿能對吊鉤頂端形成向吊桿方向的水平約束,防止吊鉤旋轉。本實用新型使用滿足起吊能力的水上吊機就能完成拋錨作業,且能便捷脫鉤。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未脫鉤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脫鉤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由圖1和圖2所示的脫鉤器包括吊鉤4和帶有起吊卸扣2的吊桿3,吊桿3和吊鉤4通過承重銷軸7鉸接,承重銷軸7位于吊鉤4的中部,還包括帶有脫鉤卸扣10的拉桿5,拉桿5與吊桿3通過拉桿銷軸6鉸接,拉桿銷軸6的位置高于承重銷軸7的位置,在拉桿5上還另設有約束軸9,所述吊鉤4上部還設有卡舌41,卡舌41位于拉桿銷軸6與約束軸9之間,所述卡舌41在靠近約束軸9一側的約束面42為以拉桿銷軸6為圓心的圓弧面。在拉桿5和吊鉤4上均分別設有鎖眼81、82且兩鎖眼81、82對應設置。
使用時,將鐵線捆扎在鎖眼81、82上形成保險,將起吊卸扣2用鋼絲繩1與滿足起吊能力的普通浮吊主鉤相連,在脫鉤卸扣10上用副繩11與浮吊副鉤相連,吊裝錨碇時,通過拉桿5將吊鉤4上端拉向吊桿3,使吊鉤4不翻轉,將錨碇用鋼絲繩與吊鉤4相連,即可正常起吊并運至水上指定位置進行拋錨作業。如圖2所示,當錨碇下放到水中并著床后,在主鋼絲繩1收緊的狀態下,采用浮吊的副鉤將拴于拉桿5的副繩11提起,此時拉桿5上轉,拉桿5拉斷與吊鉤4上的鐵線保險,吊桿3失去對吊鉤4的水平約束,使吊鉤4向下翻轉從而完成脫鉤。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鐵大橋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未經中鐵大橋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820149233.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自動感應出液器的出液裝置
- 下一篇:小煤礦用軌道礦車裝載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