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隨身攜帶物的掛扣結構及裝備有掛扣結構的對講機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46573.5 | 申請日: | 2008-08-0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86394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8-12 |
| 發明(設計)人: | 李天習;楊洪源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歐標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4B13/00 | 分類號: | A44B13/00;A44B11/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睿智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陳鴻蔭 |
| 地址: | 518054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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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隨身攜帶 結構 裝備 有掛扣 對講機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用于隨身攜帶物品的夾緊或固定裝置,尤其涉及用于對講機、移動電話、警棍等各種與對講機攜帶方式相類似便攜式產品的夾緊或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對講機或與對講機攜帶方式相類似的便攜式產品多數都在機殼背面安裝一個固定裝置,平時不使用時使用者將其掛于腰間皮帶上,需使用時從皮帶上取下即可。現有技術對講機所使用的固定裝置結構和材質包括三種形式:單獨由金屬材料制成的皮帶夾、單獨由塑膠材料制成的皮帶夾,以及包括采用金屬材料制成的皮帶夾底座、塑膠材料制成的皮帶夾和塑膠套。
第一種固定裝置:單獨由金屬材料制成的皮帶夾,使用螺釘將其直接固定于對講機的后殼體上,與對講機成為一個整體;在不使用時,借助該皮帶夾掛在使用者腰間皮帶上,當需使用時從皮帶上取下即可。該皮帶夾是鈑金件加工而成,外形和結構都較為簡單,雖然該皮帶夾堅固耐用,但是固定于對講機后殼體上的金屬皮帶夾,由于安裝和拆卸都要借助于螺絲刀,不便于隨時裝卸;而且當皮帶夾留在后殼體上時對電池的裝卸也帶來不便;還有整個金屬皮帶夾體積較大,在對講機后殼體上占有較大的體積,手持對講機時會硌手,感覺不好。
第二種固定裝置:單獨由塑膠材料制成的皮帶夾,與第一種固定裝置結構差不多,只是材料不同和裝配方式不一樣;塑膠材質的皮帶夾是通過皮帶夾底座上的插槽和扣位固定于機殼背面的電池蓋上,裝卸方便,但是塑膠材質的皮帶夾常因為強度不夠易斷裂。
第三種固定裝置:是目前用得較多和較好的一種方案,該固定裝置包括金屬材質的皮帶夾底座、塑膠材質的皮帶夾和塑膠套,塑膠材質的皮帶夾和金屬材質的皮帶夾底座裝配在一起后再通過金屬材質的皮帶夾底座上的插槽和金屬扣位一起安裝在一個半開的塑膠套上;安裝時,先將皮帶夾裝置裝在皮帶上,再將對講機插入皮帶夾裝置的塑膠套上。若需要使用對講機時,將對講機從皮帶夾裝置的塑膠套中取出。此結構雖然實現了皮帶夾和對講機方便地安裝和分離,但是多次使用塑膠材質的皮帶夾仍容易斷裂,而且對講機裝在塑膠套內會影響手感,若將對講機從塑膠套拿出,又感覺不是很方便;而且由于多了一個塑膠套,其成本也會相應增加。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避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用于隨身攜帶物的掛扣結構,該掛扣結構使用壽命長、結構簡單、美觀大方和裝卸方便,不會影響裝有該掛扣結構隨身攜帶物的手感,而且該掛扣結構可以全部采用金屬材料制成,在牢固性方面得到了更進一步的保障。裝備有該掛扣結構的隨身攜帶物如對講機可以隨時方便地從使用者腰間皮帶上取出,而掛扣結構的皮帶夾仍可留在皮帶上形成與隨身攜帶物如對講機的分離,解決了使用對講機時因皮帶夾而影響手感的問題;同時該掛扣結構還保障了對講機的安全。
本實用新型解決所述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提供一種用于隨身攜帶物的掛扣結構,包括固定在所述隨身攜帶物上的皮帶夾底座和皮帶夾,所述皮帶夾包括前面板、后面板和它們之間的容腔,借助該容腔可將所述皮帶夾佩帶在使用者腰間皮帶上。所述皮帶夾底座包括固定在所述隨身攜帶物殼體背面上部的皮帶夾座主體和掛扣,所述掛扣包括固定在所述皮帶夾座主體上的連接部、卡在所述皮帶夾上的頸部和防止從所述皮帶夾上脫落的限制部,該頸部將所述連接部和限制部連成一體;所述限制部的外形尺寸比所述頸部的外形尺寸大;
所述皮帶夾前面板上設置有供所述掛扣限制部進出的缺口和與所述掛扣頸部適配的限位缺口,所述缺口與限位缺口相連通,所述缺口的寬度比限位缺口的寬度大;
當所述皮帶夾佩帶在所述使用者腰間皮帶上后,將所述皮帶夾底座上掛扣的限制部從所述皮帶夾前面板上缺口嵌入到該皮帶夾前面板上的限位缺口內,使所述掛扣上的頸部卡在該限位缺口處。
一種裝備有掛扣結構的對講機,包括對講機本體和掛扣結構;所述掛扣結構是采用上面所述用于隨身攜帶物的掛扣結構,所述掛扣結構的皮帶夾底座固定在所述對講機本體后殼體背面上部。
同現有技術相比較,本實用新型用于隨身攜帶物的掛扣結構的有益效果在于:
1、由于所述掛扣結構包括皮帶夾底座和皮帶夾,當隨身攜帶物如對講機從使用者腰間皮帶上取出后,掛扣結構的皮帶夾仍留在皮帶上形成與對講機分離;并且皮帶夾底座的皮帶夾座主體固定在所述隨身攜帶物殼體背面上部,如對講機后殼體背面上部,皮帶夾底座的體積較小,在對講機后殼體上占有很小的體積,使用者一般握住所述隨身攜帶物殼體的下部,不會接觸到對講機后殼體背面上部的皮帶夾底座,從而讓使用者在使用對講機時不會因皮帶夾和皮帶夾底座硌手而影響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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