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趣味傘具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0820145545.1 | 申請日: | 2008-09-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86402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8-12 |
| 發(fā)明(設計)人: | 陳財煜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財煜 |
| 主分類號: | A45B7/00 | 分類號: | A45B7/00;A45B25/00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新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渠述華 |
| 地址: | 臺灣省彰化縣線西鄉(xiāng)下***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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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趣味 傘具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有關一種傘具,特別是指一種具有噴水功能的趣味傘具。
背景技術
傘具是人們?nèi)粘I钪斜貍涞奈锲罚洳粌H用作擋風遮雨,還具有遮陽蔽日的功能。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品質(zhì)的提升,人們對于物品的需求已不局限于單一的使用功能,更多的附加一些附屬功能以此提高物品的附加值,從而提高物品使用的多功能性而滿足人們的不同需求。因此現(xiàn)在市面上的傘具出現(xiàn)了具有發(fā)光功能傘具、具有放音樂功能的傘具等等以增加傘具使用的趣味性,但是此增加的功能僅具有靜態(tài)的趣味,對于好動、頑皮的兒童,靜態(tài)的趣味很容易讓兒童產(chǎn)生厭倦,因此如何提供一種具有動態(tài)趣味的傘具便是本實用新型需要解決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nèi)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噴水以作噴槍使用的動態(tài)趣味傘具。
為實用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是:一種趣味傘具,其由傘面、傘架及傘中棒組成,其中:該傘中棒是由內(nèi)外套管套接而成,內(nèi)管頂端形成為活塞頭與外套管緊密配合,內(nèi)管相對外套管可伸縮移動,而外套管頂端為敞口。
所述傘架由上巢、下巢連接傘骨構成,傘面固定在傘架上,且該傘架與傘中棒為可拆式活動配合。
所述傘中棒的上部還設有一可活動配合的傘帽。
所述傘中棒的外套管上端形成錐形縮口;傘帽對應外套管的錐形縮口亦形成為錐形套帽,且頂部設有至少一個通孔。
所述傘中棒的外套管采透明材料制成。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實用新型的傘具將支撐傘架的傘中棒設置為內(nèi)外套管的結構,并配合內(nèi)管活塞頭使該傘中棒形成一針筒結構的噴槍,令傘中棒中內(nèi)管相對外套管拉開可以吸水,反之將水從外套管的頂部即傘具的頂部噴出,將傘具形成一具有動態(tài)噴槍功能的趣味傘具。
另外,將傘架及傘面從傘中棒上拆除,傘中棒即形成一獨立的水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立體示意圖(作傘具);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示意圖(吸水);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狀態(tài)圖(噴水);
圖4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例的吸水動作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另一實施的噴水狀態(tài)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2配合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的趣味傘具,是由傘面1、傘架2及傘中棒3組成;
傘架2由上巢、下巢分別連接傘骨構成(為習用技術,故圖中未明示),而傘面1是固定在傘架2上;
傘中棒3由內(nèi)管31及外套管32構成,外套管32可采透明材料制成,以便觀察水容量,其中內(nèi)管31的頂部形成活塞頭311,其上套置密封圈與外套管32形成緊密配合,而在內(nèi)管31的下端形成握柄312;外套管32上端形成錐形縮口,另在傘中棒3的頂部還設有傘帽4以與傘中棒3活動螺接,該傘帽4亦形成為錐形套帽以與外套管32頂部的錐形縮口配合,且頂端設有至少一通孔41;在該傘帽4上還形成有凸沿42以限位傘架2的上巢,另下巢是在外套管32上滑動,因此外套管32的長度需滿足此功能。
組合時,傘架2套置于傘中棒3的外套管32上而形成一傘具,上巢固定在外套管32的頂端,其可通過螺紋的方式連接或是其它卡接的方式連接,非本案重點,在此不詳述。使用時,向上推動下巢即可令傘骨將傘面1撐開,利用傘面1張力及傘骨的變形即可將下巢22定位在傘中棒3的上部以將傘面1完全撐開作傘具使用。
配合圖2、3所示,將傘具的頂部即傘帽4處插入水中,手持傘中棒3的內(nèi)管31的握柄312相對外套管32向外拉開內(nèi)管31,因活塞頭311與外套管32的緊密合,內(nèi)管31即可將水吸入外套管32中;再將傘具的頭部對準需要發(fā)射的方向,用于將內(nèi)管31推進外套管32中即可將外套管32的水從傘具頂部傘帽4的通孔41中噴出,以作噴槍使用;該使用中傘面1可以收起,亦可以撐開作為擋水的盾牌使用。
配合圖4、5所示,將傘面1與傘架2從傘中棒3上拆除,該傘中棒3即為一獨立使用的水槍,吸水噴水更加靈活。
綜上,本實用新型的傘具因將傘中棒3設置為針筒結構的內(nèi)外管結構,利用該傘中棒3的外套管32容水,而內(nèi)管31作為發(fā)射柄將水從外套管32頂部擠噴出,令傘具具有動態(tài)玩耍的趣味功能,不僅可以增加好動、頑皮的兒童對傘具的使用興趣,而可拆的傘中棒3作獨立水槍使用時同樣可以適用于成人作為水中嬉戲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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