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訓練設備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38928.6 | 申請日: | 2008-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324472Y | 公開(公告)日: | 2009-10-14 |
| 發明(設計)人: | Y·努瓦爾法利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拉納富姆拉納奧匹克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B22/16 | 分類號: | A63B22/16;A61H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 代理人: | 余全平 |
| 地址: | 比利時盧韋*** | 國省代碼: | 比利時;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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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訓練 設備 | ||
1.訓練設備(1),其包括:
-平臺(3),
-底座(2),
-支架(11),其安裝成相對于所述底座(2)按一水平軸線(10)擺動,所述平臺(3)被安裝在所述支架(11)上,以及
-擺動運動的作動機構,其使所述支架(11)圍繞所述水平軸線(10)進行周期性擺動運動,
其特征在于,所述訓練設備(1)還包括振動運動的作動機構,其使所述平臺(3)相對于所述支架(11)在一基本平行于所述平臺(3)的平面中振動。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動運動的作動機構在所述支架(11)和所述平臺(3)之間包括一傳輸元件(20),所述傳輸元件相對于所述平臺(3)圍繞基本垂直于所述平臺(3)的第一旋轉軸線旋轉,且相對于所述支架(11)圍繞基本平行于所述第一旋轉軸線的第二旋轉軸線旋轉。
3.按照權利要求2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傳輸元件(20)包括一平衡配重(22),用以平衡平臺(3)的振動運動。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3)借助于彈性元件(23)被安裝所述支架(11)上。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元件(23)包括彈性材料。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運動的作動機構包括:
-至少一個偏心元件,其被偏心安裝在一基本水平的軸桿(13)上,位于所述底座(2)或支架(11)中的一個上,且與所述支架(11)或底座(2)中的另一個的一部分相接觸,所述部分相對所述支架(11)的擺動軸線(10)隔開。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偏心元件是旋轉輥(16)。
8.按照權利要求7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輥(16)包括彈性材料。
9.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運動的作動機構包括至少兩個所述偏心元件,分別位于所述水平擺動軸線(10)的兩側。
10.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運動的作動機構包括至少一個旋轉的平衡配重(15),從而平衡所述支架(11)的擺動運動。
11.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各個作動機構包括一獨立的發動機(14、19)。
1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訓練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作動機構之一包括一發動機(26),所述訓練設備在所述作動機構之間還包括一可離合的傳動裝置(25)。
1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訓練設備還包括至少一個為站立在所述平臺(3)上的人使用的支架把手(7)。
1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包括運輸腳輪(5)。
1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3)包括用于訓練附件的固定點(4)。
16.按照權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訓練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動機(14,19)為電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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