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儲物設備的有效期限警示結構改良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36944.1 | 申請日: | 2008-09-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73995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7-15 |
| 發明(設計)人: | 陳慶忠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慶忠 |
| 主分類號: | G04F10/00 | 分類號: | G04F10/00;G09G3/00;G08B5/36;G08B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原華和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壽 寧;張華輝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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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設備 有效期限 警示 結構 改良 | ||
1、一種儲物設備的有效期限警示結構改良,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有:
一處理單元;
一電源單元,是與該處理單元電性連接;
一操作單元,是與該處理單元電性連接,可供進行一倒數天數的設定;
至少一顯示單元,是與該處理單元電性連接,可供顯示該倒數天數;
至少一開關單元,是與該處理單元電性連接,可供控制該電源單元與該至少一顯示單元;以及
至少一警示單元,是與該處理單元電性連接且對應該至少一顯示單元,可供配合該倒數天數進行相關的警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物設備的有效期限警示結構改良,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處理單元、該電源單元、該操作單元、該至少一顯示單元、該至少一開關單元及該至少一警示單元是與一殼體結合,且該操作單元、該至少一顯示單元、該至少一開關單元及該至少一警示單元是對應露出于該殼體的外表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物設備的有效期限警示結構改良,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操作單元是為一轉動鍵。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物設備的有效期限警示結構改良,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至少一顯示單元是為一顯示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物設備的有效期限警示結構改良,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至少一警示單元是為一發光二極管。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物設備的有效期限警示結構改良,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至少一警示單元至少包含有三個發光二極管。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儲物設備的有效期限警示結構改良,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至少一警示單元是為一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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