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感測器有效
| 申請號: | 200820136475.3 | 申請日: | 2008-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81809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7-29 |
| 發明(設計)人: | 黃正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云辰電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9/02 | 分類號: | G05B19/02;G01V8/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申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春發 |
| 地址: | 中國臺灣桃園縣龜***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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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感測器 | ||
1、一種感測器,其特征在于,其至少包含有:
至少一主動感測單元;
至少一被動感測單元;
一控制單元,該控制單元分別與該主動感測單元以及被動感測單元連接;
一記憶單元,該記憶單元與該主動感測單元連接;
一傳輸單元,該傳輸單元與控制單元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感測器,其特征在于,該主動感測單元至少設有一第一感應器、一用以推動該第一感應器運動的驅動組件以及第一透鏡,該驅動組件與該第一感應器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感測器,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感應器為焦電型紅外線感應器。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感測器,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透鏡為塑料透鏡數組。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感測器,其特征在于,該驅動組件為步進馬達。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感測器,其特征在于,該被動感測單元至少設有一第二感應器以及第二透鏡。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感測器,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感應器可以為焦電型紅外線感應器。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感測器,其特征在于,該第二透鏡為塑料透鏡數組。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感測器,其特征在于,該傳輸單元為無線傳輸方式或有線傳輸方式。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感測器,其特征在于,該感測器經由傳輸單元可連接至少一后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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