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組合地板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35223.9 | 申請日: | 2008-09-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326262Y | 公開(公告)日: | 2009-10-14 |
| 發明(設計)人: | 陳蒼然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蒼然 |
| 主分類號: | E04F15/02 | 分類號: | E04F15/02;E04F15/10 |
| 代理公司: | 天津三元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高鳳榮 |
| 地址: | 中國***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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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組合 地板 | ||
1.一種組合地板,其特征在于,其是由回收再利用的塑膠物料所制成,其成分中包含有耐溫耐光的聚乙烯、剛性佳的聚丙烯,組合地板相鄰的兩側面上至少設有一卡榫凸塊,而于另相對應的兩側面上設有與卡榫凸塊相對應的卡榫凹槽;組合地板上設有若干貫穿的溝槽,組合地板底面設有若干凸柱;
借由上述構造,以提供一種可鋪設于住宅或房屋的屋頂,具有隔熱、美觀與堅固耐用的組合地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呈一長條狀。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面積與組合地板面積所形成的鏤空比率為3%~12%為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凸柱的高度以0.5cm~1.5cm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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