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32304.3 | 申請日: | 2008-08-0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63506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7-01 |
| 發明(設計)人: | 沈志宣;盛亞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沈志宣 |
| 主分類號: | A47B77/08 | 分類號: | A47B77/08;F24C1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顧惠忠 |
| 地址: | 314411浙江省海***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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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翻蓋 深井 油煙 | ||
1、一種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灶面(1)、燃具柜體(5)、燃燒器具(6)、電動吸風機(8)、排風管(12)、排油管(13),灶面(1)包括爐腔(14),爐腔(14)下方開有爐孔,爐孔與燃具柜體(5)上的燃燒器具(6)位置對應,爐腔(14)外沿設有擋板(17),爐腔(14)和擋板(17)形成的排風通道經負壓箱體(20)的出風口(16)同吸風機(8)的入風口連接,爐腔(14)的上端環邊設有至少一個吸風口(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擋板(17)上端與灶面面板連接,擋板(17)下端與負壓箱體(20)相通,距離負壓箱體(20)底20-30mm。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爐腔(14)和擋板(17)形成的排風通道為C型窄直通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吸風機(8)設于燃具柜體(5)內,吸風機(8)的入風口上端設有密封圈(19),吸風機(8)的出風口同排風管(12)連接,吸風機(8)的出油口同排油管(13)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灶面(1)同燃具柜體(5)通過活動連接裝置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活動連接裝置由設置在灶面的固定支點(2)和設置在燃具柜體上的掛鉤(4)以及鉸鏈(3)組成,固定支點(2)與掛鉤(4)相吻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掛鉤(4)下端安裝在彈簧(24)和可調節螺母(23)之間并與鋼絲軟繩(25)連接,彈簧(24)的另一端同固定架(26)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爐腔(14)前端設有U型開口,沿U型開口設有U型封環(21),爐腔(14)對應U型開口位置設有至少一個吸風口。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還設有爐腔排污結構(18),爐腔排污結構(18)由設于爐腔下方的排污口和燃具柜體上對應排污口的漏斗形接污口組成。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蓋式深井環吸除油煙燃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吸風機(8)采用蝸殼式電動吸風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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