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混頻器和直接下變頻接收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23172.8 | 申請日: | 2008-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94486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8-19 |
| 發明(設計)人: | 馬欣龍;王文申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朗波芯微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3D7/12 | 分類號: | H03D7/12;H03H11/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尚志峰 |
| 地址: | 100084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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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頻器 接下 變頻 接收器 | ||
1.一種混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轉換電路,其包括差分連接的開關管(M1)和開關管(M2),用于把射頻電壓信號轉換為電流信號;
下變頻電路,其包括差分連接的共源極開關管對開關管(M3)和開關管(M4)與共源極開關管對開關管(M5)和開關管(M6),用于把由所述轉換電路流出的電流信號下變頻到中頻或基帶;
負載電路,其包括差分連接的電阻(R1)和電阻(R2),用于將下變頻后的電流信號轉變為電壓信號;
容性阻抗電路,用于抵消所述開關管對開關管(M3)和開關管(M4)的共源極A點和/或開關管對開關管(M5)和開關管(M6)的共源極B點的寄生電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性阻抗電路包括:反相器(U1)、開關管(M11)以及電容器(Cs1),其中
所述反相器(U1)設置于所述共源極A點或B點與所述開關管(M11)的柵極之間;
所述開關管(M11)的漏極分別與所述共源極A點或所述共源極B點相連;
所述電容器(Cs1)設置于所述開關管(M11)的源極與地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反相器是單位增益反相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兩個所述容性阻抗電路,所述兩個容性阻抗電路分別連接所述A點和B點。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性阻抗電路包括:電容器(Cs)、電流源(I1)和電流源(I2)以及開關管(M7)和開關管(M8),其中
所述開關管(M7)和開關管(M8)的漏極分別與所述共源極A、B點相連,所述開關管(M7)和開關管(M8)的柵極和漏極彼此交叉相連;
所述電容器(Cs),設置于所述開關管(M7)和開關管(M8)的源極之間;
所述電流源(I1)和電流源(I2),分別設置于所述開關管(M7)和開關管(M8)的源極與地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混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流源包括:開關管(M9)和開關管(M10),其中
所述開關管(M9)和開關管(M10)的柵極連接偏置電流源(Vb),其源極分別與參考電壓(VDD)相連,其漏極分別與所述開關管(M7)和開關管(M8)的源極相連。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混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管(M1)至開關管(M6)為CMOS管。
8.根據權利要求2至4任一項所述的混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管(M11)為CMOS管。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混頻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開關管(M7)至開關管(M10)為CMOS管。
10.一種直接下變頻接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混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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