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應用于廣告媒體環境下的中小型尺寸液晶廣告機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15007.8 | 申請日: | 2008-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91487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2-04 |
| 發明(設計)人: | 肖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肖江 |
| 主分類號: | G09F9/35 | 分類號: | G09F9/35;G09F2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206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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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應用于 廣告媒體 環境 中小型 尺寸 液晶 廣告 | ||
1、一種應用于廣告媒體環境下的中小型尺寸液晶廣告機,其特征是:其結構包括數碼相框主芯片處理器、內外部存儲器、LCD顯示屏、聲音輸出模塊和外部接口,所述的數碼相框主芯片處理器連接有紅外接口和外部存儲器接口;所述的數碼相框主芯片處理器通過外部接口可擴展有USB攝像頭,所述的數碼相框主芯片處理器還連接有LCD顯示屏和有線或無線網絡接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應用于廣告媒體環境下的中小型尺寸液晶廣告機,其特征是:與數碼相框主芯片處理器連接的還有圖片、音視頻的循環播放和自動開關機模塊,還可以連接交互業務環境下自動統計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應用于廣告媒體環境下的中小型尺寸液晶廣告機,其特征是:所述的LCD顯示屏包含串口觸摸屏。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應用于廣告媒體環境下的中小型尺寸液晶廣告機,其特征是:所述的LCD顯示屏為15寸以下中小液晶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應用于廣告媒體環境下的中小型尺寸液晶廣告機,其特征是:所述的LCD顯示屏尺寸包括4.7、5.6、5.8、7、8、10、15寸中的任何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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