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可調節桿固定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113811.2 | 申請日: | 2008-07-0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99058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9-02 |
| 發明(設計)人: | S·薩瑟蘭;B·理查茲;D·德克魯伊夫 | 申請(專利權)人: | 伯恩文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K97/10 | 分類號: | A01K97/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溫大鵬 |
| 地址: | 美國俄***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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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調節 固定器 | ||
1、一種可調節桿固定器,其包括管狀套和基部,管狀套安裝在臂上,其中所述臂通過旋轉接頭固定到所述基部上,所述旋轉接頭通過鎖緊構件固定在第一角位置,所述鎖緊構件相對于旋轉接頭的軸而徑向地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接頭可釋放地固定在多個分度角位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接頭通過鎖緊構件可釋放地固定在分度位置,所述鎖緊構件配合在圍繞所述旋轉接頭的軸沿徑向隔開的多個凹槽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還包括觸發釋放裝置,其解除所述鎖緊構件,且允許所述旋轉接頭自由樞轉。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致動觸發釋放裝置,使接合構件沿著垂直于所述旋轉接頭的軸線的方向從所述多個凹槽之一撤回。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凹槽中的至少一個展示出錐形剖面。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鎖緊構件具有構造為與所述凹槽的錐形剖面配合的楔形剖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凹槽中的至少一個由相對的面限定,其中所述相對的面之一具有負傾角。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相對的面之一具有正傾角,所述正傾角的絕對值大于所述負傾角的絕對值。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臂構造為當桿固定器安裝到船舷上緣時,允許固定在桿固定器內的桿垂直放置。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臂的長度在5cm到20cm的范圍內。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還包括為圓柱形的下部,所述下部具有構造為被通用安裝件的筒的內徑接收的外徑。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部具有與所述下部的縱向軸線對準的多個花鍵。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花鍵構造為與繞所述通用安裝件的筒的內徑布置的多個花鍵互鎖。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狀套具有構造為固定釣魚桿和樞轉穩定器的后部和前部,其中所述后部具有底部開口,所述前部具有頂部開口,所述底部開口和頂部開口允許放置在桿固定器內的釣魚桿向上樞轉,且其中所述樞轉穩定器構造為當桿放置在桿固定器內時接觸和支撐固定在桿上的卷筒。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轉穩定器具有構造為與所述卷筒的直徑相符合的相對彎曲部。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轉穩定器沿著向上的方向被彈性地偏壓。
18、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轉穩定器在穩定器接觸卷筒的位置展示出的行程范圍在15到25mm的范圍內。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轉穩定器在穩定器接觸卷筒的位置展示出的行程范圍為19mm。
20、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轉穩定器具有構造為與所述卷筒的殼體相符合的相對平坦部。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可調節桿固定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坦部構造為當所述樞轉穩定器處于壓下位置時大致平行于所述套的縱向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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