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摩托車排氣消聲器有效
| 申請號: | 200820110630.4 | 申請日: | 2008-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87339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1-28 |
| 發明(設計)人: | 黃品;何承中;陳超;王明川;曹慶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增城市海利摩托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1N7/10 | 分類號: | F01N7/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范志平 |
| 地址: | 511300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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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摩托車 排氣 消聲器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摩托車的排氣消聲器。
背景技術
如圖1、2所示,排氣消聲器是連接于摩托車發動機排氣口,限制發動機排氣噪聲的裝置。
如圖3、4所示,該排氣消聲器主要由筒體10、彎管組件4、外錐形筒7、和后蓋13組成,彎管組件4與外錐形筒7之間設有催化轉化器3,外錐形筒7與筒體10的前半段內設有阻尼管8和內錐形管9,筒體10的后半段內設有多道隔板11,隔板上設有相互錯開的排氣支管12,彎管組件4的前端設有法蘭5,其外壁上設有前隔熱板6,筒體10上設有安裝掛耳2和后隔熱板1,后蓋13上設有裝飾筒14。當然,排氣消聲器有多種形式,不局限于圖示結構。
如圖5所示,由于排氣消聲器尾部采用單根排氣支管12,故存在以下缺點:
1)發動機排氣噪聲降低幅度小;
2)在噪聲排放未達標時,需另行增加消聲裝置;
3)另行增加消聲裝置,會引起發動機性能發生不良變化及成本顯著增加。
實用新型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能顯著降噪的摩托車排氣消聲器。
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摩托車排氣消聲器,該排氣消聲器由連接發動機的彎管組件、筒體以及筒體內部的消聲部件組成,所述筒體的尾部設有兩根或兩根以上的排氣支管。
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結構以后,排氣消聲器排放區氣流變薄,排氣壓力波通過摩擦而損失部分能量,與未改進前的單根排氣支管相比發動機排氣噪聲可降低約4dBA以上。
附圖說明
圖1是現有排氣消聲器安裝在摩托車上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俯視圖;
圖3是現有排氣消聲器的外部結構示意圖;
圖4是現有排氣消聲器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5是現有排氣消聲器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排氣消聲器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
附圖標記說明如下:
1——后隔熱板??????2——安裝掛耳
3——催化轉化器????4、4′——彎管組件
5——法蘭??????????6——前隔熱板
7——外錐形筒??????8——阻尼管
9——內錐形管????10、10′——筒體
11——隔板???????12、12′——排氣支管
13——后蓋???????14——裝飾筒
如圖6所示,該排氣消聲器主要由連接發動機的彎管組件4′、筒體10以及筒體內部的消聲部件(圖中未示出)組成,筒體10′的尾部設有兩根排氣支管12′,排氣支管管徑的選擇應以不影響發動機性能和不產生“再生噪聲”為提前,采用較小管徑。如有必要,排氣消聲器尾部也可采用三根或三根以上的排氣管,噪聲降低會得到更好的效果。
本實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實施方式,任何人在本發明的啟示下都可得出其它各種形式的產品。但不論排氣消聲器的形式如何變化,凡是尾部設有至少兩根排氣支管的排氣消聲器,均在其保護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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