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脫排油煙機的擋板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061092.4 | 申請日: | 2008-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348298Y | 公開(公告)日: | 2009-11-18 |
| 發明(設計)人: | 郭曉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寶山區青少年科學技術指導站 |
| 主分類號: | F24C15/20 | 分類號: | F24C15/20 |
| 代理公司: | 上海百一領御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馬育麟 |
| 地址: | 200940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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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油煙機 擋板 | ||
1.一種用于脫排油煙機的擋板,包括脫排油煙機(3),灶臺(8),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滑槽(2),所述脫排油煙機(3)的前下側設置左、右各自帶滑槽(2)的擋板(6),通過吊鉤(4)與承重條(1)連接脫排油煙機(3)的左、右兩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脫排油煙機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6)為透明的四邊形塑料體,并且置有圓心向灶臺(8)的圓弧,長度為脫排油煙機(3)至灶臺(8)的距離,寬度大于脫排油煙機(3)的寬度,外側的下方置有長條形把手(7),上方的左、右側各自活動連接滑槽(2)的移動條(5)。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脫排油煙機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槽(2)為左、右二條移動條(5)相對并各自在下側置有帶圓心朝灶臺(8)的圓弧條,滑槽(2)的長度大于脫排油煙機(3)寬度的二分之一,滑槽(2)的移動條(5)外端穿過吊鉤(4)并連接擋板(6),左、右二條滑槽(2)相等。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脫排油煙機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條(5)的高度與擋板(6)的厚度相等。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脫排油煙機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吊鉤(4)為倒立且開口向脫排油煙機(3)的F形體,開口的大小大于擋板(6)的厚度,上方固定連接脫排油煙機(3)側面的前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脫排油煙機的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條(1)為兩條長方形條體,上方各自固定連接脫排油煙機(3)側面的中部與后部,下方各自固定連接滑槽(2)的前、后兩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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