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高壓旁通式直管壓力平衡型波紋補償器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054428.4 | 申請日: | 2008-01-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162914Y | 公開(公告)日: | 2008-12-10 |
| 發明(設計)人: | 陳長華;胡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滬強管道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L51/03 | 分類號: | F16L51/03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城創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劉伍堂 |
| 地址: | 201709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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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壓 通式 壓力 平衡 波紋 補償 | ||
1.一種高壓旁通式直管壓力平衡型波紋補償器,它包括有工作波紋管和承力構件,其特征在于:承力構件連有其有效面積與工作波紋管的有效面積相等的平衡波紋管,并通過承力構件將工作波紋管的兩端與平衡波紋管的對應兩端連接在一起。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壓旁通式直管壓力平衡型波紋補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承力構件可由左、右承力舌管和密封外管構成,左承力舌管的左端伸進工作波紋管內與其左端相連,其右端與平衡波紋管的左端相連,平衡波紋管的右端與右承力舌管的左端相連,密封外管的左端與工作波紋管的右端連接,其右端與右承力舌管相連,構成密封通道腔,將有效面積相同的工作波紋管和平衡波紋管連接在一起。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高壓旁通式直管壓力平衡型波紋補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右承力舌管也可為板式或桿式結構,即左、右承力舌管均可由兩塊干板或兩根直桿構成,按上述同樣連接結構將有效面積相同的工作波紋管與平衡波紋管連接在一起。
4.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高壓旁通式直管壓力平衡型波紋補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補償器為單式結構或復式結構,復式結構補償器的左、右兩端各有一工作波紋管,左、右承力舌管的外端分別伸進左、右工作波紋管內與其外端相連,它們的內端分別與各自平衡波紋管的外端相連,兩平衡波紋管的內端通過接管串接在一起,并共用一個大密封外管,即將兩個單式結構的補償器變為復式結構的補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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