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連接器限位結構無效
| 申請號: | 200820047719.0 | 申請日: | 2008-05-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204322Y | 公開(公告)日: | 2009-03-04 |
| 發明(設計)人: | 李重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蔡添慶 |
| 主分類號: | H01R13/629 | 分類號: | H01R13/629;H01R13/46 |
| 代理公司: | 東莞市創益專利事務所 | 代理人: | 李衛平 |
| 地址: | 523869廣東省東莞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連接器 限位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連接器技術領域,特指一種帶有按壓彈片的連接器限位結構。
背景技術:
習知,用于電信號傳輸的連接器,由于使用方便,具有即拔即插功能,因而被廣泛應用于電子產品。
為輔助連接器之插頭插接卡位,一般在連接器上設有可按壓彈片,該彈片具有一可輔助連接器插接并防退的倒鉤,倒鉤設置在一彈臂上,彈臂連接彈片的固定部,彈臂和固定部呈“U”,固定部固定安裝于連接器的絕緣殼體內,彈臂則相對固定部具有上下浮動的彈性,由此通過按壓絕緣殼體上的按鈕即可聯動壓下彈臂,從而實現解除倒鉤的卡位,退出連接器插頭。而現有技術中,由于彈片的安裝固定不是很理想,限位不足,導致彈片前端的倒鉤有低頭現象,卡接不牢固,經多次按壓后,彈片還會發生錯位,使倒鉤失去應有的功效。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有效限位而防止彈片低頭的連接器限位結構。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方案:
連接器限位結構,該結構主要包括由上下蓋構成的絕緣殼體及一彈片,彈片有彈臂和固定部,彈臂前端有一倒鉤延伸到連接器插頭上,以輔助插頭插接定位,彈片則利用固定部固定安裝于絕緣殼體內,于絕緣殼體的下蓋內設有護槽供彈片插設安裝,彈片固定部有一后凸承受部,護槽對應后凸承受部延伸有后延槽;于上蓋內設有壓料塊,以致上下蓋合蓋時有壓料塊按壓在后凸承受部上。
所述后延槽構造于一平臺,且后延槽的形狀、寬度與后凸承受部對應,組裝時后凸承受部的上側面略高出后延槽。
所述后凸承受部的厚度等于或大于彈片厚度。
本實用新型利用后凸承受部進行限位,由此具有如下優點:
1、有效限制彈片的后端,即防止了彈片后端上翹而導致的彈片前端低頭之情況,確保倒鉤正常工作而不偏位。
2、結構簡單,組裝方便,還相應提高了彈片的按壓彈性和按壓壽命。
附圖說明:
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組裝結構示意圖;
附圖2為絕緣殼體的下蓋結構示意圖;
附圖3為絕緣殼體的上蓋結構示意圖;
附圖4為彈片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5為彈片與下蓋組裝配合示意圖;
附圖6為彈片與上蓋組裝配合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見附圖1~6所示,本實用新型所敘述的連接器限位結構,主要包括連接器插頭40、上蓋10和下蓋20組成的絕緣殼體、彈片30,插頭40固定于絕緣殼體的前端,彈片30安裝于絕緣殼體內,且彈片30有彈臂31和固定部32,彈臂31前端有一倒鉤33延伸到連接器插頭40上,以輔助插頭40插接定位;彈片30則利用固定部32固定安裝于絕緣殼體內。使用時,按壓上蓋10上的按鈕則可聯動壓下彈臂31,使倒鉤33退出卡位而實現從相應設備上拔出插頭40,即實現活動插拔操作。
圖中所示,在絕緣殼體的下蓋20內設有護槽21供彈片30插設安裝,可限制彈片30左右移動,在彈片固定部32后端有一后凸承受部34,護槽21對應后凸承受部34延伸有后延槽22;于上蓋10內設有壓料塊11,以致上下蓋10、20合蓋時有壓料塊11按壓在后凸承受部34上。這樣,有壓料塊11的下壓和后延槽22的限制,后凸承受部34的上下、左右四個方位受限,由此進一步強化固定部32的固定安裝。在組裝及按壓使用時,有效防止了彈片后端上翹而導致的彈片前端低頭之情況,確保倒鉤正常工作而不偏位,也相應提高了彈片的按壓彈性和按壓壽命。
本實施例中,后延槽22構造于一平臺23,且后延槽22的形狀、寬度與后凸承受部34對應,組裝時后凸承受部34的上側面略高出后延槽22,由此確保壓料塊11始終抵壓在后凸承受部34上。圖4中所示,后凸承受部34由彈片30一體成型制作,其厚度與彈片30一致;當然,在實際加工使用中,后凸承受部34也可適當增加厚度,以獲得更大的接觸面和結構強度,利于壓料塊11抵壓,且保證后凸承受部34不會變形。
以上方案中,還可進一步改進,如將后凸承受部34設計為類似“T”形的結構,利用“T”形的橫向伸腳卡制來進一步限制后凸承受部34前后方向的移動,由此獲得更理想的限位結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蔡添慶,未經蔡添慶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0820047719.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